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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培训机构各地不妨先试先行
杨三喜
//www.workercn.cn2017-12-26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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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中国教育学会举办的“全国民办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校专家,就民办培训机构规范管理问题进行了研讨。研讨会上,还为首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实验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成都)实验区揭牌,管理实验区的设立,将为各地开展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规范化发展探索经验、提供借鉴。

  相关统计显示,我国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市场规模庞大,仅中小学课外培训机构市场规模就超过了8000亿元,参加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但当前,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存在诸多乱象,非法办学、虚假宣传、收费混乱、卷款跑路等负面新闻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一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还存在加剧应试教育、刺激家长教育焦虑的倾向,不仅损害了学生权益,也恶化了教育生态。

  此外,对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的监管处于尴尬境地。全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数量在100万家以上,但是市场呈现出“大而分散”的特点,95%以上的市场份额被数量众多的中小型机构占据,“碎片化”特征明显;市场上存在大量脱离有关部门监管的违规办学机构;一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政策法规执行时的漏洞,以教育咨询、技术服务等形式在工商部门注册,却开展针对学龄段的培训教育。种种现实,都增加了监管难度,也加剧了行业乱象。

  面对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规范不足的问题,首先应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校外教育的性质、地位和管理规范,以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进行引导和规范,消除打“擦边球”的空间。其次,健全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监管制度,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厘清工商、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管理职责,避免多头管理困局,同时加强工商、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动。此外,还应发挥多方力量,尤其是发挥行业协会与第三方专业评估作用,支持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内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作为行业监管以及执法的专业依据,规范机构办学行为。

  近年来,上海、成都等地在规范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发展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以成都为例,该市成立了由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对无证办学、虚假宣传、安防隐患、违规赛事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解决存量问题的同时是立规矩,成都由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明确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不需要前置许可,可以直接办理登记,但不得从事教育培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教育培训不得超出培训对象所处年龄阶段的课程标准,学前教育阶段的学科培训不得实施小学化教育等。

  这些举措,有利于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治理纳入到规范化的轨道上来。目前,中国教育学会正在联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就教育部委托的“校外教育机构管理制度研究”课题展开相关调研、研制相关标准,此举也是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探索经验。

  校外教育培训市场蓬勃发展的现实必须正视。这既是家长对孩子教育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的结果,也是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下消费升级的反映。治理、整顿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的乱象,既关系到学生和家长权益,又关系到教育生态、市场秩序,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不同的地区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发展状况不一,各地可以在借鉴既有经验的同时,探索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规范管理的良策,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培训行业朝健康方向发展。(作者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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