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野蛮生长的辅导机构该“变身”了
杨三喜
//www.workercn.cn2017-09-12来源: 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更多

  加强行业自律,可以约束不同市场主体的行为,还可以协调同行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营造一个行业间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

  9月11日,中国教育学会举办的教师节活动暨辅导机构教师专业规范与发展专题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为首批通过中国教育学会官方认证的辅导机构高级教师颁发了等级证书,还签署了《辅导机构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自律条例》。这是辅导教育行业首次采用统一标准对机构教师的专业水平进行评定,也是辅导教育行业首次签署行业自律规范。

  长期以来,辅导教育行业处于一种非规范化发展的状态。教师身份信息和资质不明确、收费和教学程序不合理均是辅导教育行业的顽疾。最近,行业师资问题风波迭起,先是一家上市在线教育机构的“英语外教东南亚口音重”,再是另一家上市教育集团“应届生及无经验教师被包装成名师”“教授新教师说服家长话术”,引发社会对辅导机构师资的信任危机。

  随着社会对教育产品的需求增加,辅导教育市场规模超过了8000亿元,学生人次超过1.87亿,辅导机构教师规模也有700万~850万。但是,辅导机构教师处于身份不明、职业发展通道不明的尴尬境地。这些都影响辅导机构教师的职业认同,也导致师资流动性大、教学质量不稳定、教师功利心重。

  教师是教育行业的核心,在公立教育行业如此,在辅导教育行业亦如此。师资的稳定与师资水平的提升不仅关系到家长和学生的权益、多元化教育服务需求的满足,也决定着辅导教育行业的未来。

  今年9月1日,新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对辅导教育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规范辅导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满足民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离不开积极的监管。上海、成都等地的监管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整顿、规范教育辅导行业的措施。

  面对新形势,辅导教育机构也要正视当前行业存在的问题,把行业自律提上日程,规范行业师资培养,提高师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教师具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并明确指出“所称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这有利于提高辅导机构教师的职业归属感,保障其权益。辅导机构教师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对于长期以来野蛮生长的辅导教育行业来说,适应新规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加强行业自律,可以约束不同市场主体的行为,还可以协调同行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营造一个行业间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挑战的背后也是机遇,只有把整个行业纳入到规范发展的良性轨道上,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还应该看到的是,因行业发展过程中自身的局限性、遗留的历史原因等,行业自律还需要第三方助力。目前,中国教育学会开展辅导机构教师专业水平等级认证,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促进教师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也有利于提升辅导机构教师的归属感,从而增加辅导机构师资队伍的稳定性,助力行业自律。签署行业自律条例等活动,也将激发了辅导机构教师的使命感,促使更多辅导机构教师参与到行业自律行动中来。这一系列举措,虽然只是一个开始,但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