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科教-正文
家长签字,能否防范校园网贷风险
铁永功
//www.workercn.cn2016-08-17来源: 京华时报
分享到:更多

  家长、监护人提交书面证明,往往需要多地辗转,非常折腾不说,还很容易造假。最要紧的是,这等于把防控风险的责任更多地推给了学生,能起到多大作用还真不好说。

  重庆市三部门联合发文,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这些措施包括,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等。

  从“裸条”借贷到大学生不堪还贷重负跳楼自杀,网贷服务日益便捷,因此带来的风险也日益显现。就像当年银行、电信企业在校园推广信用卡和电话卡一样,一些网贷平台为了抢占市场,登记身份证就可以贷款。贷款抵押物也是千奇百怪,令人匪夷所思的“裸照欠条”就是一例。

  这种摆摊推广的模式,不仅容易诱导过度消费、超前消费,还会带来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如果学生无力偿还还可能引发极端事件。当年低门槛推广信用卡和电话卡的后遗症,直到今天依然存在。而新兴的网贷平台,把以前面对面的审核、确认程序转移到网上,如果放松把关,风险会进一步放大。因此,对校园网贷进行规范和风险提示,确有必要。

  野蛮扩张的校园网贷需要规范,而如何规范却考验着监管者的水平。不少大学生确有贷款需求,有的因为家庭困难,有的需要创业资金,因此对校园贷不能一概拒之。同时,因为学生缺乏稳定收入和财产抵押,校园贷需要更严格的审核程序,以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对于校园网贷,可以借鉴以往助学贷款的审核办法,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提供证明,为风险兜底,也可以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指定专款专用等办法,保障贷款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同时,互联网时代的贷款,又不能完全照搬过去的办法,金融机构要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共享的便利,提高贷款服务和风险防控水平。

  比如,重庆要求,有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才能向学生发放贷款,这原本有助于约束学生理性消费、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可是,家长、监护人提交书面证明这样前互联网时代的办法,往往需要多地辗转,非常折腾不说,还很容易造假,甚至会有平台帮借款人搞定。最要紧的是,这等于把防控风险的责任更多地推给了学生,能起到多大作用还真不好说。

  网贷时代,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手段也应与时俱进。随着公共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应尽快建立并利用好公民的信用评价系统,以此为依据对借贷人打分评级,确定贷款对象和金额。而对学生不同类型的借贷需求,金融机构还可以开发不同的产品,有针对性推出助学贷、创业贷等带有公益性的贷款,帮助真正需要的人。校园网贷应成为金融创新支持创业的加速器,而不能再做跑马圈地、野蛮生长的风险制造者。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