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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教“像抢钱”的促进效果可以有
朱权
//www.workercn.cn2016-04-11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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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课答错题罚10元、挂科三门以上罚100元……”这几天,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这样的规定,让好多学生直呼“像抢钱”。对此,校方表示,以罚代教的方式明显不对。(2016年04月10日 华商报)

  学生对以罚代教怨声载道,直呼简直就像是在“抢钱”,直观看来确实是为师之道过于简单粗暴,但效果还是有了,因为学生们还是很在乎,“千金散尽还复来”绝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的情怀。

  对于学校的处罚规定,是不是苛刻到“挟太山以超北海”的境地呢?我们不妨看一下新闻中说的部分条款,“在教室里存留生活、学习垃圾罚款5元;上课(自习)期间电话铃响接听者罚款10元;缺席学校院系班级的活动会议罚款10元……还规定每人要先缴纳100元的保证金。”现实的窘境可能是学生们“不拘小节”总会触及到“红线”,但这些条款对于学生们“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增加学生们的付出成本的,效果未必就不好,有时就会产生促进作用,有一个《米芾学字》的故事就是古人给我们的正面回答。宋代著名画家米芾小时家境不富裕,花学费在私塾学写字三年亦长进不大。一日,他听说有位路过村里的赶考秀才写字好就去请教。秀才翻看了米芾的临帖后说:“想要跟我学写字,有个条件,得买我的纸,可纸贵,五两纹银一张。”米芾心想哪有这样贵的纸,但出于学字心切,米芾一咬牙借来银子交给秀才。秀才递给他一张纸说:“回去好好写,三天后拿给我看。”回到家,米芾捧着这张用五两银子买来的纸,左看右看也不敢轻易使用。于是对照字帖,用没蘸墨水的笔在书案上划来划去,反反复复地琢磨,把一个一个的字印在心里。三天后,秀才来了,见米芾正坐在桌前,手握着笔,望着字帖出神呢,纸上竟滴墨未沾。便故作惊讶地问:“怎么还没写?”米芾如梦方醒,才想到三天期限已到,喃喃地说:“我怕弄废了纸。”秀才哈哈大笑,用扇子指着纸说:“好了,琢磨三天了,写个字给我看看吧!”米芾抬笔写了个“永”字。秀才一看,字写的遒劲潇洒,便故意问道:“你为什么三年学业不进,三天却能突飞猛进呢?”米芾想了想说:“因为这张纸贵,不敢像以前那样随便写来,而是先用心把字琢磨透了再写。”“对!”秀才说:“学字不光是动笔,还要动心,不但要观其形,更要悟其神,心领神会,才能写好。”说完,挥笔在“永”字后面添了七个字:(永)志不忘,纹银五两。又从怀里掏出那五两银子还给米芾,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个故事给我们的启示增加了学习成本,在态度上才会端正,对于处罚也可以像“秀才”一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未尝不可。但我们也注意到,咱老祖宗在处罚上态度也是谨慎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甚至网络上有一句流行的话说“凡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套用在这里也无妨,班级出台这些处罚规定也是出于问题导向,但要取得学生们在“最大公约数”上的认识,学生们不认可,就让学生们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也能算作一种“传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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