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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交存《巴黎协定》的蕴意
子长
//www.workercn.cn2016-09-06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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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先后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中国和美国《巴黎协定》批准文书并致辞。

  早在今年3月底,中美两国领导人即发表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承诺将共同与其他各方一道推动《巴黎协定》的全面实施。而今,随着两国共同交存批准文书,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携手迈出历史性的一步,不仅为协定在年底正式生效注入强劲的推动力,同时也对推进国际社会建立合作共赢全球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探索。

  气候变化关乎人民福祉和人类未来,气候变化威胁是人类面临的越来越严重的挑战。正是在这样的全球性宏观背景下,2015年12月12日召开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近200个国家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一致同意通过了全球气候变化新协议,即《巴黎协定》。这份由29项内容构成的协定,短期看是为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全球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放远来看则旨在督促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所以,即便是达成过程中磕磕绊绊、充满争吵和妥协,协定在经历了十几天日夜鏖战得以通过后还是备受各方期待。

  中美两国交存协定之所以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其为推动协定在年内正式生效提供了实质性支持。按照规定,协定将在至少5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至少约55%)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之日后第30天起生效。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美温室气体排放量之和占全球40%以上,仅此一点就可见两国落实承诺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表明,在气候变化这样超越国界的全球性难题上,不同制度国家本着求同存异原则能够达成互赢共识,这不仅为两国加强相关领域的合作交流打下基础,同时也必将带来强烈的示范效应。正像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事后评价:“如果说这两大国家都批准的话,那么其他国家还有什么理由不签署和批准呢?”

  具体到中国,批准交存协定至少还将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效果。第一,落实承诺,展现中国作为负责的发展中大国形象;第二,是推动和主动参与全球治理的体现;第三,是在进入新常态下,促进本国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在“十三五”规划中,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要达成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眼下急需的是改变过去粗放型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形成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就此而言,履行协定义务与国内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一致的,转变发展模式、提高国内治理能力与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增强中国话语权也是一致的。

  综观此次G20峰会,类似的一致性还体现在多个方面。比如,从国内的可持续发展延伸到全球,把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设为本次峰会的核心议题之一,推动峰会在可持续发展议题上制订行动计划;再比如,从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到绿色金融被首次纳入G20议程……凡此种种既展现了中国融入世界的努力,同时也为全球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由此而论,批准交存《巴黎协定》同样也可以被看作是起点,即中国同世界深度互动、向世界深度开放的一个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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