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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食品安全由制假者的“良心”决定
宋鹏伟
//www.workercn.cn2016-04-06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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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上海市食药安办表示,对于有关部门此前破获的1.7万罐冒牌乳粉案件,上海市食药安办正协调相关7个省彻查假冒乳粉流向,依法严惩冒牌乳粉犯罪行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发言人表示,经初步了解,上海市公安部门已经对查获的假冒乳粉进行了产品检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4月4日新华社)

  疫苗事件尚未水落石出,假冒奶粉案又被曝出,同样事关婴幼儿健康,同样是流向全国多地,家长们怎能不风声鹤唳,进一步坚定海外代购的决心?

  安全本是基本需求,但在最需要保护的婴幼儿那里,怎就偏偏成了奢侈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有专门针对假冒产品的国家标准吗?既然是假冒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保证就是一句空话,其危害程度恐怕只取决于制假者的“良心”,如果他们还留有一些的话。毫无疑问,制假者完全不必为品牌负责,利润最大化才是目标,所以当假冒产品的危害程度只取决于制假者的良心时,安全风险也将趋于无限大,即使再怎么强调“无害”,消费者的恐慌也不会减轻多少。

  真正决定公众是否恐慌的,其实不是某一件商品是否合格保真,而是监管是否有力到能够及时发现并清除害群之马。正因如此,同样品牌的奶粉,很多大陆居民却热衷于去香港购买,而即使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大陆供港食品的安全率还是达到了99.999%.非不能也,实不为也,监管缺失造成的巨大漏洞不断鼓舞着劣币驱逐良币,甚至直接给了制假售假者以勇气,由此便使得消费者放心购买的门槛越来越高,恢复信心也就变得遥遥无期。

  查出来的是个别,没查出来的未必不是普遍现象。仅在食品领域,地沟油、瘦肉精、膨大剂、染色馒头,似乎只要是吃的,一个都不能少,也许单吃一种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长期食用各种各种游离于监管以外的食品呢?仅在牛奶行业,同一家企业就可以在三聚氰胺和黄曲霉素上反复折戟,这种监管又能吓唬住谁?

  未冷藏疫苗也好,假冒奶粉也罢,至今流向成谜,也就是说,消费者甚至无从判别自己是否为受害者,进而对风险作出科学评估。其实,这种未知的恐慌无处不在,甚至早就习以为常,这恰是最悲哀之处——高收入阶层为安全支付高价;低收入阶层不得不在“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调侃中默默忍受,消费者的痛如何才能转化为监管的狠呢?

  2012年7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3年过去了,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绩效问责何时才能落到实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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