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邻里公约”颇有人情味
苑广阔
//www.workercn.cn2016-03-02来源: 四川日报
分享到:更多

  先期认筹、开盘时通过摇号获得购房资格、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这是各地热销楼盘通行的程序,但在2月27日杭州某楼盘开盘现场,购买者在签订购房协议前要先签一份“邻里公约”,内容包括见面主动微笑问好,邻里有事主动搭把手;停车时车头朝外、轮不压线等等12条内容。(3月1日央广网)

  中国从农耕时代往城镇化社会过渡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从原来的熟人社会变为现在的陌生人社会。住在一个小区的居民老死不相往来;对门而居好几年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的情况比比皆是,尽管这背后有客观原因,比如大家白天都忙于工作和事业,晚上回来大门一关自成一统,邻居之间可能十天半个月都难得碰上一面等等。但是只要我们愿意交往,还是可以恢复“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这种和谐邻里关系和生活状态的。

  而再看看杭州这家楼盘的“邻里公约”,虽然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但最终目的就是形成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摒弃自私、冷漠的“城市病”。而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也不难,比如遇到事情不要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还得顾及左邻右舍的感受;比如邻居有困难需要帮助,有麻烦需要解决的时候,自己主动搭把手,帮点忙。只有这样,邻里之间才会彼此认识、互相熟悉,然后在自己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也能够得到邻居的援手。如此一来,充满人情味的熟人社会,也就重新回归了。

  当然,城市新型邻里关系的形成不是一日之功,要求业主买房之前先签订“邻里公约”也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它最终需要业主、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以及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才行。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