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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西流:公交纵火的暴戾之气何以一点就燃?
//www.workercn.cn2015-12-18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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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对离婚等诸事不满,64岁的陈某遂随身携带打火机、汽油、植物油等物,在早高峰时乘坐从河北燕郊到北京的814路公交车,用打火机将汽油、植物油等点燃,造成公交车起火,致使部分乘客受伤。上午,涉嫌放火罪的陈某在通州法院受审。在法庭上,陈某认罪,他说点火是因为对法院的离婚判决不满,他不想活了才作案。(12月17日 中新网)

  陈某蓄意制造公交纵火案,又是为了发泄不满、报复社会,其阴险和凶残的纵火动机,令人触目惊心。可见,即便是陈某已依法受审,但难平民愤,更无法消除纵火案给受害者及社会带来的痛感。然而,这起纵火案的发生,更值得有关部门去反思:人的戾气何以一点就燃?如果不去探究其疯狂纵火、报复社会等暴戾之气形成的原因,不去检讨社会干预机制的缺位,难免会有第二个甚至更多的“陈某”。

  陈某疯狂纵火、报复社会,源于婚姻破裂和生活压力,当这种压力已不堪重负,又得不到外力来帮助其化解时,便会采取滥杀无辜等极端方式去自我减压和发泄。也就是说,陈某疯狂纵火,源于社会干预制度缺位。然而,报复社会,这种独特的社会现象之所以会出现,有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在社会转型时期,不法侵害和不公平的因素增多,而整个社会无论是来自政府的制度建设、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救济,还是来自民间组织的各种服务都是不健全、不完备的。

  一些社会群体,尤其是一些生活在社会底层中的弱势群体,很难找到某种适合自己解决问题的渠道,。而另一种情况也同样需要引起重视,那就是现代生活的陌生感和孤独感,很多报复社会的人,可能很清楚自己的问题别人根本无法帮助解决,但他们仅仅需要一个可以诉说的机会,寻找一个可以认真听他们讲话的对象,这种人其实需要的是来自民间组织的心理干预,而我们在这方面所能提供的渠道其实非常有限。

  如果不能完善我们的社会制度和各种公共服务体系,不能通过我们的积极努力,使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合理,即使通过法律严惩,遏制了公交纵火之类报复社会的恶行,但却难以终结一些逃避现实者选择轻生的绝望。毕竟,艰难的生活会激发出人们无限的绝望和冲动,这会让我们的管理者防不胜防。

  因此,创新社会管理,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平时不仅要“栽花”,而且要“防刺”,即便是拔不掉一些人身上的“刺”,也要给其必要的阳光和雨露,使其成为“带剌的玫瑰”,在“百花园”中共享和谐。(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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