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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辉:保健食品忽悠人须依法坚决杜绝
//www.workercn.cn2015-10-21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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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冬季节,市场上各类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旺季。据2015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保健食品投诉同比上升32.2%,消费者对于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的投诉比例提高了9个百分点。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提醒老年消费者注意勿乱用保健食品,更忌以食代医。(10月20日人民网)

  要老年人不能乱用保健食品,有两个方面的基础工作必须到位:一是要去除保健食品的“神衣”,以严格的标准防止过分吹嘘保健食品的功效,让保健食品功效回归合理区间;二是要严厉打击采取欺诈手段忽悠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的行为。

  自今年以来,新修订的广告法和食品安全法先后实施,这对规范保健食品广告、确保保健食品质量,提出了更严的法律要求。比如要求广告标签说明书里面必须标示“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保健食品和保健功能的含义和范围,只要是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就应该依据保健食品的要求申报或者备案,纳入保健食品监管的范畴;并对保健食品进行分期分类管理,列在原来目录里面的可按照目录要求备案,未列入目录的就要进行注册管理。这些要求,必须在保健食品的监管中得到切实落实,如此,保健食品的质量才有保障,也才不至于被“神化”。

  老年人成为少数不良保健食品商家“忽悠”的最大群体,一方面,源于老年人对保健食品功能认识的不全面、不正确,这一点需要老年人自身更新养生、保健理念;另一方面,在于监管要及时堵塞漏洞,加大执法的力度。有“史上最严”广告法和“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这两个“史上最严”,还管不住不良保健食品商家“忽悠人”吗?老年人不能乱用保健食品的前提,就得让老年人知道哪些保健食品可以放心用、能做什么用,这才是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法律监管保健食品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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