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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饼干养胃”是科学还是神话?
邓海建
//www.workercn.cn2015-07-1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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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由于胃部不适,在北京一家超市买了“江中猴姑饼干”,食用后发现其与普通饼干无异。李先生认为该产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宣传上属于误导消费者,故起诉超市、生产者江西食方食坊中药食品公司、广告代言人徐静蕾等被告。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见7月8日《广州日报》)

  此番事件闹上法庭,是非自有公断,而所谓的养胃饼干既不是药品,也没有“保健食品”标志的蓝帽子,说明它只是普通食品罢了。既然是普通食品,哪来的“疗效”、又谈何“治病”?

  即便没有李先生的起诉,有几个问题还是让消费者如鲠在喉:第一,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具有保健品功能和疾病预防功效。那么,类似食品广告中所谓保健治病的功能诉求,算不算凭空捏造?第二,即将施行的新《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依据事实,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那么,明星在广告中强调产品功效,是亲身体验的效果吗?如果无效,连带责任就一定在所难逃?

  在基本保健需求上,养胃可能就跟抗癌一样,被一些商品料定为普适而难以界定的概念。于是浑水摸鱼,暴利在手。现实中,许多商品号称的“保健治病”功能,在营养学者的逻辑里,根本都是无稽谣传,而一些消费者却被蒙在鼓里,成为了商家搞噱头、玩概念的牺牲品。

  “饼干养胃”是科学还是神话?这个问题,如果食品安全与质监部门能上点心,也许就无须消费者出来“蚍蜉撼大树”了。眼下,各地消保委的公益诉讼能关切到手机里的预装软件,自然也不能放过疑似高价忽悠“神话”产品:一是为科学正名,二是为法治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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