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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捷:弃婴“安全岛”是在为人道托底
//www.workercn.cn2014-02-18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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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推动建立“弃婴安全岛”的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水”建立“弃婴安全岛”,以及时发现和救助弃婴这一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保障弃婴最基本的生命权。

    建“弃婴安全岛”到底对不对?答案是无可争议的。如果没有“弃婴安全岛”,弃婴则有可能被扔在屋檐下、大路旁、大街上、公园里……发现得早,或许有生还的希望,如果发现得迟,神仙也无力回天。有了“弃婴安全岛”,出于人性和良知,父母不会乱扔弃婴,换言之,有了“弃婴安全岛”,孩子多了活下来的一线生机。

    弃婴虽不该,但大多数人遗弃孩子是有原因的。一者,有的孩子或患有中重度疾病,如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有的孩子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接受正常教育;二者,家庭无法承受昂贵的医疗费,很多家庭担心因病致贫,被迫放弃孩子;三者,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当前我国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未能给困难家庭以适当救助。

    也有人认为,基于孩子先天不足、家庭困难以及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缺失等现实原因,弃婴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有“弃婴安全岛”,弃婴现象也堵不住,相反,担心建立“弃婴安全岛”纵容弃婴。其实,正是因为家庭无力承担,社会才必须承担托底责任。

    法律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个无力救治和抚养重病孩子的父母而言,遇到这种事本身是家庭悲剧,社会要帮助,如果再施以惩罚,也改变不了现实困难。所以,必须给弃婴一个去处,才是真正的关心。所以,我们要辩证、理性看待保障婴儿生命权与打击弃婴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不能一叶障目,讳疾忌医。

    正如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任李波说:设立弃婴岛是在弃婴现象发生后,通过采取弥补和救助措施达到对弃婴生命权益的保护,这与法律通过禁止弃婴和打击弃婴犯罪来保护婴儿生命权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在保护弃婴生命权益的环节上有先后之分,法律重在预防,弃婴岛重在补救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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