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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子轩:汽配垄断要从法律求解
//www.workercn.cn2014-04-15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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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售后环节宰客,零配件奇贵已不是新闻。近期,国内首次汽车“零整比”系数研究成果显示,国内不少车型零配件价格贵得离谱,一款某德系知名品牌车型零配件总价竟是整车价12倍多。汽车售后维修被指最黑一环(4月14日《重庆晚报》)。

    之所以出现售后最黑一环,不少人归结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活动”之规定。由于经销商无法自主销售,汽车零配件专供,加之按照规定又排除其他经营模式,客观上限制了竞争,造成了垄断,致使消费者更加没有话语权,一旦购车需要售后服务,只能任由宰割。

    不难看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与反垄断法基本精神相悖。反垄断法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商务部审议通过的规定,按照上位法优先的基本法理,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应该予以修订。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开始施行,当时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即便认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一定程度造成了垄断,但那时没有上位法限制。然而,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后,境况就不同了,若构成垄断行为,应由执法部门查处。在对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呼声越来越高的现实语境下,要打破车市配件垄断,规范车市最黑一环,亟待相关部门沿着法定渠道,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促进企业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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