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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查隐患是真正的“零容忍”
肖畅
//www.workercn.cn2017-06-09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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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严厉问责,8名涉案企业犯罪嫌疑人将被执行逮捕,122名职能部门责任人被问责处理,其中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

  这次联合调查,是在安全隐患曝光后展开的行动。问责对象包括涉案企业、相关职能部门,整个生产、监管链条全部打通,非常有力。在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这样的问责力度,在过去确实不多见。

  事故当然没有发生,但不敢庆幸。地铁电缆用于传递通讯信号,实施数据监控,电缆质量直接关系着整个地铁乘客的性命,事故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但使用伪劣产品,等于事故随时可能发生,这就意味着危险的种子已经埋下了。发现了这样的产品,应当视同安全事故来调查问责,这次严厉问责,其实就是一次强有力的示范。

  过去,我们在一次次事故中总结了经验教训,这些教训当然是为了让后人可以避免同样的危险,但鲜血的代价已经无法挽回,悲剧无法复原。并不是所有的事故只能事后发现风险隐患,尤其是出现违法、渎职等行为,完全是人为制造祸端。假设这次问题电缆已经造成了事故,是不是又要回头发现招投标环节存在的腐败,监管链条存在的漏洞?

  确实有很多事故存在事前无法预料的因素,人类社会无法做到凡事都先知先觉。我们界定监管责任,是在现有的安全机制下,有能力发现隐患却没有及时预防的情况下,必须要严肃问责。安全生产不同于科学研究,可以大胆地试错,地铁出现在日常交通,是因为已经过了千锤百炼的试验。这样一种现代化交通工具,当无数环节形成高度精密的配合,才能让每一个乘客可以按点准时乘车与到达,而其中任何一个部件都在影响整个系统的发挥。这种情况下,产品质量绝不是一个品质问题,而是严格确保安全的底线要求,伪劣产品的出现本身就令人诧异。

  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当然离不开一个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责任机制,以及相应的问责力度。这次严厉问责中,122名职能部门责任人被依法依纪问责处理,其中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问责不是抓抓典型,不是抓大放小,而是责权与事权匹配,任何环节都不能懈怠。确实,只有每一个环节的职责都履行到位,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成为一种必然性的追求,而不是靠事后的修修补补。

  这次调查问责结果公布,舆论反响颇为热烈,许多人从中看到一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态度,也有网友表达“假冒伪劣彻底消灭”的希望。国务院在决定依法依纪严厉问责中提出:“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这些措辞犹如敲响警钟,敦促所有安全关口前移,不能再有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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