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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帆:法制暴要先于以暴制暴
//www.workercn.cn2014-04-21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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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民众对暴力执法的愤怒情绪乃至戾气一点就着?更应反思的是,若警方的依法制暴要走在民众的以暴制暴之前,哪还会有“苍南事件”呢!

  19日上午,发生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一起以暴制暴事件在网上炸开了锅。

  事件的起因指向城管执法时殴打了一名围观拍照的市民。尽管事后证明这位市民受伤并不十分严重,但围观民众对暴力执法的愤怒情绪已被点燃。有报道指出,其时还出现了一些网络谣言,指称城管打死了人,这使得市民对城管的围堵逐渐升级为群体暴力。5名被围困在车里的城管工作人员遭到围殴并受伤,其中两人出现休克、伤情危重。

  和同类事件一样,引爆公共空间的官民冲突无例外地引发了舆论场里的阶层撕裂。一些民众力挺以暴制暴,他们认为法治秩序已被城管破坏,非以更大的暴力对抗无法制止;一些民众严厉谴责以暴制暴,是因为他们认为因暴力而失范的法治秩序,正需要以法治而非暴力来恢复,“多数人暴政”只会带来更大范围的秩序失范。

  苍南事件也的确让我们看到了以暴制暴所带来的更大恶果。据报道,“在救护人员将伤者(被打的城管工作人员)抬出时,现场群众开始转而围攻救护车,直至把救护车掀翻。”不管之前的城管暴力如何恶劣,救护车何其无辜?

  当然,对以暴制暴的舆论冲突并非不可调和。支持以暴制暴更多指向现场,重心在救济;谴责以暴制暴更多指向事后,重心在恢复。当城管的暴力已经施加于相对人甚至路人时,以暴制暴实则成了一种必要的防卫权。只是,防卫有正当与过当之分,超过了必要限度的防卫就会滑向防卫过当。支持正当防卫与警惕防卫过当,实为一体两面不可分割。

  苍南事件留给我们的更大反思还在于:为何民众对暴力执法的愤怒情绪乃至戾气一点就着?当受害人黄某路遇城管暴力执法时,他不是即时报警求助,而是选择拍照留证。当黄某转而被城管人员殴打致伤,多数围观群众也不是选择相信警方,而是选择以暴制暴。这种对警察权的不信任,或有部分偏见,但跟警方在平日处置官民冲突中也存在不作为或对官方的偏袒紧密相关。当制度化的正义稀缺或司法正义常常扑朔迷离难以预期时,私力救济就会走在公力救济之前。

  跳出苍南事件看开去,很多同类事件多存在公力救济不畅,或至少公力救济不及时的前置情形。如不少暴力反拆迁的例子,正是因为警方在公民合法财产权遭遇侵害时,出警不及时,保障不到位。

  对公权力机构来说,自我反思永远要优先于对民众反抗的谴责。来自苍南县城管局的最新消息称,受伤的5名城管工作人员并不是他们的正式员工,而是被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他们何其无辜!但之前围殴拍照市民的城管人员是否也是临时工?谁给了他们暴力执法和暴力殴打围观市民的权力?尤其是对当地警方来说,更应反思的是,若警方的依法制暴要走在民众的以暴制暴之前,哪还会有“苍南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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