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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补助款不能成为“糊涂账”
苑广阔
//www.workercn.cn2016-01-19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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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为什么到下面就走了样?”1月15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宣化店镇多名学生家长反映,当地金山中学发放寄宿贫困生补助金时“走过场”。当日下午,在学校老师的安排下,包括亮亮在内的100多名学生,“配合”老师进行了一次贫困生补贴发放“仪式”。让家长感到气愤的是,孩子配合拍完照后就得走人,钱没能拿到一分。(1月18日《兰州晨报》)

  按照老师的要求,孩子们在镜头前举着一沓钱做微笑状,但是等照片拍完,孩子们被打发走了,钱并没有拿走,因此家长们觉得学校对于贫困生补助是在走过场,演戏给人看。面对质疑,学校方面也给出了解释,一、要求孩子们举着钱拍照是作为贫困生补助工作存档用,有立此存照的意思;二、之所以不把钱发给孩子,是怕孩子们弄丢了钱,所以日后会通知家长来领这笔钱。

  表面上看,学校的解释也说得过去,让孩子们举着钱拍照,算是补助金发放的一个证据,无可厚非,而直接把1000多元钱的补助金发给学生本人,确实存在丢失或者是被个别学生乱花的可能性,所以交给家长更为稳妥。但随着记者采访的深入,国家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给予补助政策背后的更多隐情也被揭露出来。按照学校有关负责人的说法,该校寄宿生每月都是凭饭票到食堂打饭,但班里有些学生拿了饭票吃了饭,却欠着伙食费,所以有老师建议贫困生补助可以冲抵伙食费,不再直接把现金发给贫困学生。

  但是这种说法马上招致了贫困生家长的反驳,因为学生吃饭都是先交钱才能领到饭票,然后去食堂打饭,不太可能存在学生吃了饭还欠学校钱的情况。而学校的这种做法,不但逻辑上讲不通,同时也违反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因为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资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存折(卡)形式分学期一次性足额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不得以食堂卡或餐票、校园卡以及实物抵等形式发放。

  上级部门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发给贫困生的这笔补助金成了一笔“糊涂账”,甚至被打了折扣。就像湖北省孝感市这所中学,在没有征求学生和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做主把补助金冲抵伙食费,这不但剥夺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在这个冲抵的过程中,也容易发生损害学生利益的情况。即便真有以补助金冲抵伙食费的需要,也应该在征得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做到账目公开透明。

  贫困生的求学之路本就艰难,而对于贫困地区的贫困生而言,更是难上加难,在这种时候,国家的贫困生补助政策,不但是一种雪中送炭,甚至可能直接决定着他们的求学之路是否能够继续下去,学校作为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者,理应一切以学生的利益为重,以学生的学业为重,而不应打国家补助金的主意,落“揩油”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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