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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任何时候都不能荒废集体协商
金备
//www.workercn.cn2016-09-26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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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媒体报道,全国有11个省级地方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涨幅普遍走低,中线(基准线)普遍低于10%,大多地方工资涨幅下线为3%。

  专家称中国经济进入“L”形运行期。在产业调整和升级的过程中,企业工资指导线也必然与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相符合。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企业虽不具有强制性,只是对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参考。但对工会开展推进的工资集体协商活动,却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企业工资指导线,就是抽样对上年度或前季度企业和职工调查,调查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身份、学历、劳动技能等对分配的影响,统计分析职工岗位工资的情况,并依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测算出工资分配的区间,制定出劳动者工资涨幅的上线、中线和下线。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关键是调查的对象是不是普遍、覆盖行业率是不是广泛,才能体现对企业和职工的参考价值是不是足够大。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职工对企业工资指导线还不清楚。郑州有名职工看到当时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认为按技术等级和岗位所标注的指导工资相比,企业给他的工资少二三百元,他向一家报社投诉企业不按政府的规定办事,而记者从企业得到的答复是:企业按效益自主分配,工资指导线对企业没用。

  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和职工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但要让“参考价值”接近职工的实际收入,就需要职工在工会的组织下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谈判了。可惜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新世纪初,工会只开展三年一次的与企业行政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活动,根本赶不上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变化。直到2003年后河南政府劳动职能部门和工会联合提出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工资集体协商一年开展一次,但这项工作推动比较缓慢,各地工作也不平衡,在2010年后工资集体协商在河南企业中广泛、普遍开展起来。

  目前职工包括农民工工资增长放缓,日前农业部网站消息:全国农业农村经济继续呈现平稳运行态势,但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普遍困难,外出转移规模空间有限,外出务工劳动月收入增速放缓,对农民增收贡献率下降。

  有人担心,各地出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调低工资涨幅的基准线,会不会引发企业降薪潮,这倒大可不必担心,调低了工资的涨幅基准线,并不是降低职工的工资,只是对工资的涨幅有一定影响。但工资涨幅的基准线降低,实质上也不会对工资集体协商有太大影响。从各地已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工资涨幅的基准线看,大都在8%以上。由于近年来连续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目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能让职工工资涨幅达到5%左右就相当不错了,所以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参考仍是要求工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在经济“L”形运行期,虽然会遇到困难,但集体协商决不能荒废。

  工资集体协商只是集体协商的部分内容,集体协商涵盖的事项涉及职工利益方方面面。河南近日出台的去产能钢铁煤炭行业关于安置职工的《意见》,其中有一条要求企业和工会、职工通过集体协商,安置分流职工事宜。集体协商已成为工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武器,任何时候也不能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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