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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观察:“绝处弃生”何尝不是一种尊重
//www.workercn.cn2014-01-24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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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症晚期,医药费甚巨。40岁的张琳(化名)患有宫颈癌,2013年做过一次手术也曾多方求医,医治效果并不乐观。今年1月她入住医院。1月18日,慈善机构前来送上5000元捐款,她却淡然拒绝。“我的时日不会太久了,我不需要,这些钱还是留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病人吧,他们还有希望。”张琳说。

    5000元的善款相助,对于张琳来说的确可称是雪中送炭。自患病到现在,家中并没多少积蓄的她,已花费了10余万元;虽然有医保,但也只能报销其中的一部分。而绝症之下,她选择了拒绝这份好意,则无疑令人心生敬意。从这件事,也再次触及了一个往往让许多人刻意回避的话题:“过度挽救”与“过度治疗”或仅一步之遥。

    “我知道死亡有一万多道门,让人们各自退场离去。”说这句话的是一位留学归国的医学博士,而且也曾面对一个重大抉择:要不要给得了肿瘤晚期的慈父,通过传统的连续化疗等办法,以换取其生命的短暂延续?但最终,经与家人共同商量后,还是选择了不让父亲在走完人生旅程之际,再去承受太多且收效甚微的治疗苦痛。这位医生叫陈作兵,是浙医一院的毒理专家。两年前,《南方都市报》报道此事后,曾引起社会的很大反响。

    有一个成语叫“绝处逢生”。求生,自然是人类的本能。然而,当绝症不幸降临时,靠着现有的医疗技术和水平,对于生者,往往只能做些于事无补的徒劳延续,还得忍受难以想象的病痛折磨。这种基本无效的生命质量,不仅是一种劳而无功的“过度挽救”,同时也有意无意地剥夺了患者的“死亡尊严”。所以,医学博士送肿瘤晚期父亲回家,让其安享最后人生,以及今天河南张女士的拒绝慈善捐款,希望将其用在别的病人身上,都给我们在怎样合理对待绝症患者的议题上,提出了新的思考。

    “观念一变天地宽”,这话用在“过度挽救”方面同样合适。现实语境下,有许多绝症患者的家庭和家属,为何宁愿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不敢表露出一点点“绝处弃生”的人性化考虑?无非是担心这么一来,会招致“不孝”、“无情”的种种骂名。而有过留学经历的医学博士陈作兵,通过在英国留学时的真实感悟,则明白“人活的是质量,而不是几天行尸走肉的生命,死也是有尊严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为父亲所作决定的“样本价值”,在一般人那里就颇难借鉴。

    不过,时移世易,相信现在已经有不少公众想到了一起,在有些情况下,还是应尊重患者为了有尊严地离去,而选择“绝处弃生”的意愿。这方面,河南王女士是一个例子;陈作兵也提到,在英国医院里的一些绝症病人,入院评估后,往往在病历上会有N C P R的标签。这意味着,这个病人在危险时候,不要任何抢救措施——也就是说,他们希望人生在终结时,拒绝延长生存几小时或者几天的希望,同时也拒绝了接受伴随着心肺复苏术(C P R )和随之而来的肋骨断裂的结果。

    “过度挽救”或是一种温情化的“过度治疗”。关于患者的“死亡尊严”,虽然不太容易说出口,更难高调做起来,但至少,不能再视若无睹、置之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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