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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庆“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系列评论之三
中工时评:让和谐稳定成为我们时代劳动关系的动人底色
本网评论员 文如刀
//www.workercn.cn2015-04-28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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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主持大会。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刘云山宣读表彰决定。2968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接受表彰(据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光荣传统,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诚然,劳动关系已成为我国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未来,劳动关系将越来越重要,劳动问题与劳资矛盾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必须充分尊重劳动者,更加重视劳动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主体地位逐步确立,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劳动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同时,在政府、企业、职工和工会等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劳动关系在总体上保持和谐稳定,为中国经济腾飞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基本保障。

  今天,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易发多发。在一些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超时加班加点等严重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且繁重。

  做事情要抓主要矛盾。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要的一条就是要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因由显而易见:职工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正是目前劳动关系领域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谐先须合理,稳定必先均衡。世界数百年市场经济发展史和我国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史反复提醒我们,只有将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到位,劳动关系才有和谐稳定之可能。

  风物长宜放眼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同时调动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从根本上来说,企业与职工的利益是共同的。只有企业健康发展,职工的利益才能保障,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的今天,资本与劳务全球流动,企业不仅面临国内对手的激烈竞争,还要应对其他国家同行的巨大压力。劳动关系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两败,激烈的斗争与职工、企业和国家的利益背道而驰。主张保障职工权益,并不意味着要无限制地压缩企业利润,打乱企业的正常管理,而是要在职工与企业行政之间谋取一个合理的平衡点,将劳动关系运行控制在合理的区间。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平等协商、民主管理等相关工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观念也逐步深入人心,在现实中也涌现出很多劳资双方携手共渡难关的例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还要坚持“制度保障”,用法治的思维和手段来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法治是职工权益的根本保障,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劳动基本法为核心,以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为骨干的劳动法律体系。但一些关键法律如集体合同法、工资法、民主管理法等仍付阙如,有待填补;一些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淡薄、一些职工依法维权能力较弱,需要增强;一些地方劳动保障执法不到位,亟待改进……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必须加强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健全劳动法律体系,同时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和劳动纠纷调处,将法律规范落实到位,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

  我国的劳动关系调整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制度优势。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已经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由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历经国企改革、外资进入、私营经济蓬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等经济社会巨大变革,却能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这与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有很大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将使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拥有工会会员最多的国家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本身就是中国对人类和平发展和国际工运事业的巨大贡献。

  工会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量。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中国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生动实践中,责无旁贷、大有可为。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如今,工会组织已经行动起来,在参与法律政策制定、组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就业培训服务、维护职工劳动经济和民主政治权利方面做着扎实的工作,也取得了许多显著成绩。

  在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让我们放眼未来,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谱写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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