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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国企推行“环保罚单”追偿制度
//www.workercn.cn2014-06-18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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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中国广播网)。

    面对这样一份吓人的天价罚单,正常情况下,受罚企业应该连连喊“疼”才对。更何况,这一次除了罚款,环保部还要求上述企业在30个工作日之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没有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因此,这些企业除了愁眉苦脸之外,更应迅速开展整改行动,以避免二次受罚。

    可现在事实却是,一些企业似乎并不着急,甚至还有点儿无动于衷。譬如大唐集团工作人员就表示:“听说这个事了,我得了解一下,现在还说不清楚。”这么大的事儿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弄清原委,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而另外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相关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从中足以看出这些企业对罚款的不以为然。

    这些企业为什么不惧环保罚单,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呢?我看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上述受罚企业几乎都为大型国企,不仅一个个财大气粗,更为主要的是,不管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有多大,都由单位全额埋单,个人一分钱也不用掏。如此一来,这些企业不按规范操作,“节约”环保成本,变相提高了经济效益,负责人就能去拿更多的工资和奖金;倘若出事了,被环保部门逮个正着,全由单位给扛着,个人零成本,你说还有谁会把环保部门的警告和罚单当回事?当然,按照新修改的环保法,今后对部分尚不构成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可拘留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且不说大型国企负责人被拘留的概率有多大,就算真的被拘留了,那又能怎样?顶多失去几天自由而己,出来后还不是好好的。

    因此,我认为,要想让某些大型国企老老实实遵守环保法规,除了依靠环保部门严格执法外,还应在国有企业中推行“环保罚单”追偿制度,即当国有企业受到环保罚单后,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如果属于故意而为的,比如技术上明明可以达标却硬不去做,或者降低标准、数据造假等,那就要让拍板决定的人承担一定的罚款额,甚至可以在扣完其当年工资的情况下,让他倒掏腰包。除此之外,还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国企负责人因单位违反环保法规而被拘留,则应毫不客气地亮“红牌”,摘去其头上的“乌纱帽”。

    果真如此,想必在环保部门开出的天价罚单面前,国企的头头脑脑们绝不至于还如此稳若泰山,恐怕早就大汗淋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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