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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亟待“跑赢”新科技
沈应龙
//www.workercn.cn2016-07-21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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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社会,政府不少管理方式历经长时间的发展已经趋于成熟,例如机动车管理体系已经有150年的历史,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也有超过100年的历史。然而当前,这一相对稳定的政府管理体系正面临着新科技及其衍生出的新业态、新产业的不断冲击。

  这种冲击源于多方面。首先是人们对新科技的认知缺乏会带来危险。例如二战过后,核能作为神秘而时髦的新技术受到大众和商家的热捧。在当时对辐射危害的认识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包含真实放射源的儿童玩具甚至流行开来,这在当今简直不可想象。其次,新科技为生活带来的高效率,同样也体现在对秩序的破坏性上。e租宝等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吸金效率明显高于线下欺诈行为。最后,迅速发展的新科技为政府治理带来了应接不暇的新问题。2012年,滴滴打车刚刚推出时,大额补贴有碍公平、手机打车影响路边扬招等问题就引起过普遍争论。而在这一新业态形成稳定的政府管理方法之前,2014年专车类APP就已上线,私人车主运营资质、安全等问题迅速出现,原有问题还未解决就已经无人关注。

  国内发生的政府管理响应能力不足的事例有很多。例如不久前曝光的外卖APP行业乱象中,我们发现,能够对这类APP及其加盟餐馆产生实际约束力的几乎只有此前对餐饮行业并不涉足的网信办,而传统实体餐饮企业需面对由工商、食药、卫生、税务等多部门组成的完整管理体系,政府监管相比之下难免过于薄弱。新科技的确大大提高了执法难度。淘宝、携程等高科技企业产生的海量数据,以及专车司机、无人机玩家等大量的应用人群,都已经超出了既有政府管理体系的监管能力范围。

  对此,相关部门或可从“抄、让、保、等”四个角度迅速提高管理能力。“抄”即借鉴。我国民航局推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最初就借鉴了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对无人机的一些规定。“让”则指在政府力量确实无法掌控全局的情况下,让渡一部分监管职能给行业协会或相关企业,比如大数据的拥有企业或硬件产品的制造企业。事实上,目前许多无人机的生产企业已经主动开发出了地理围栏功能,避免无人机进入敏感区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政府管理无人机的难度。在让渡监管职能的同时,还必须有“保”与之配套,可以考虑通过对未产生严重后果的恶意违规行为开展惩罚性赔偿来保障低风险。最后的“等”并不是消极等待问题做大,而是应当主动通过建立试点来观察利弊。例如近期在上海嘉定开园的无人驾驶汽车测试基地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作者是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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