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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琳:网上信访更要重内容
//www.workercn.cn2013-11-29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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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对网络信访的及时依法处理,信访部门的公信力将受到质疑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情况。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谈到,国家信访局将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建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全国网上信访受理平台,逐步把网上信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渠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信访的形式为“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虽然走访与书信、电话等一样在列,但从排序以及信访流程看,采用信函反映诉求被设计成信访主要渠道。

    自从《信访条例》颁行8年来,互联网在中国高速发展,传统信函则加速衰落。中国青年报去年1月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70.8%的受访者有通过政府网站反映情况的经历。信访人活跃在网上,信访制度理应在网上跟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改革信访制度指明了方向,即“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从形式看,是从信函为主改为网络为主;从实质看,则是回归信访本源——让问题解决在基层,让群众多上网、少跑路。

    当然,全面放开网上投诉系统只是第一步,开放之后还得依法受理、依法处置。网络信访和线下信访究竟谁能赢得信访人的青睐,关键就看哪种形式更有效。从前期效果看,信访人对信访答复满意度并不高。前引媒体的调查显示,访民对网络信访答复“很不满意”的占70.5%,主要原因是“只有官话套话,没解决问题”、“没有答复或答复间隔时间太长”。这说明,网络信访并不因为网络平台的搭建就一劳永逸了。如果没有对网络信访的及时依法处理,信访部门的公信力将受到质疑。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还有一段话:“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网络信访平台能大幅降低信访成本,并有效避免可能引发的冲突,但化解矛盾、保障权益还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社会的联动。网络信访不但要重形式,还要重内容,不但要建渠道,还要用效果来引导上访人员流向。唯其如此,借助网络息访止争才能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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