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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殡葬暴利,力度应再大些
叶祝颐
//www.workercn.cn2016-03-2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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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兰州晨报》报道,甘肃兰州市殡仪馆今年清明期间继续推出多项惠民利民便民措施。其中,针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人群,落实“减免基本殡葬(火化)费用”政策。

  民政部曾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国火葬区将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基本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今后将由政府买单,推动殡葬服务均等化。

  当下,打破殡葬行业的暴利惯性,回归公益本质,势在必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制定殡葬服务价格除考虑殡葬行业的经济利益外,还需要考虑到公众的承受能力。因此,不仅特困群众基本殡葬费要减免,不仅遗体接运、清洁消毒、冷藏、火化等基本殡葬费用要纳入免费公共服务的范围,选择性殡葬服务与公墓、骨灰盒、花圈、灵堂等殡葬服务价格也应受到制约。

  事实上,未被列入基本殡葬服务范围的殡葬项目尚存暴利泡沫。在江苏吴江,殡仪馆垄断骨灰盒销售,拒绝家属将骨灰盒带入殡仪馆,市民带骨灰盒入殡仪馆遭到打手殴打,外面500元一个的骨灰盒在殡仪馆内卖2500元。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王计生也承认,骨灰盒、墓地等殡葬产品确实存在利润空间,这些殡葬产品应由市场调节,公众应该转变观念,理性消费。

  殡葬产品不是普通商品,市场竞争并不充分,成本也不透明,完全由经营者自说自话,难言公平,而刚经历丧亲之痛的丧户既无价格博弈能力,也不具备消费理性。

  因此,为了维护民众最后的尊严,政府应切实尽到监管责任,增强非基本殡葬产品成本的透明性,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措施,形成合理的殡葬服务定价机制,斩断殡葬行业暴利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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