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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式免职”引出的疑问
//www.workercn.cn2014-05-0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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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隆回县质监局原局长许又展被副局长李志龙实名举报,2013年11月邵阳市纪委调查后,建议市质监局对许又展免职处理。然而,经过160余天层层“报批”后,才走完“免职”程序。在纪委建议免职期间,许又展还被要求继续主持县质监局工作。(见5月7日《法治周末》)

    现实中,官员免职究竟需要多长时间?从周遭已然发生的一些案例中,我们无法得出定论。时间短者,如陕西省商南县在广场问政中就可以当场免掉干部,正厅级干部雷政富从曝光到免职仅仅用掉63个小时;时间长的,譬如这李志龙,不说从举报开始,就是从免职处理开始,走个程序也走了160余天。一个免职程序走这么久,难免引发争议与质疑。

    事实上,我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党纪规定中并未准确提及对官员施行免职程序的时间长度。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范,对一名官员进行免职,具体时间要多久,只能看情况碰运气,程序什么时候走完什么时候算。这样没有明确时间限定的做法,显然不甚妥当,也有消解制度善意之嫌。

    即使法律法规暂且未明确规定免职时长,但就免职真正需要的时间来说,太短太长都不正常。太短了,难免为敷衍舆论。正如专家所言,免职是一个中性词,官员升迁前也会免职,再加上免职后火速复出的例子屡见不鲜,免职更似一张挡箭牌,火速免职自然难以令人信服。而免职时间太长,则难免让人猜测背后是否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抑或是有强烈的利益博弈与对垒。

    干部的任免有一整套的程序。在官员的免职问题上,理应更加规范,避免情绪化免职,同时杜绝“拖延症”。

    如今这场免职“马拉松”,公众更为关注的是,这背后有无不能说的秘密?此时,只有真相才能纾解一切,需要有个权威的解释。与此同时,完善制度设置,为免职设置必要的时间期限,健全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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