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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旅游消费 法治应更给力
张海英
//www.workercn.cn2015-08-13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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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要求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不久前,国家旅游局官员透露“鼓励周五下午+周末短假”,上述《意见》证实了这一说法。但由于8月8日已经立秋,所以不知道有条件的单位职工今年还有没有享受这个短假的机会。

  有一点应该清楚,即此番《意见》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鼓励旅游消费,以助力稳增长。最近,国家信息中心旅游规划研究中心课题组测算结果显示,2013、2014两年我国旅游产业对GDP直接贡献都超过7%,旅游产业对GDP综合贡献超过10%。可见,旅游消费是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支撑点。

  促进旅游消费的路径很多,但关键在于三点:第一旅游价格是否合理;第二旅游是否安全;第三公众是否“有钱有闲”。而这三点能否促进旅游消费,很大程度上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及落实。

  比如当前不少景区门票价格过高,这无疑把部分消费者“挡”在了门外。虽然《旅游法》的相关条款及监管部门都对景区门票价格有规定,但大幅涨价、频繁涨价甚至违规涨价者仍不在少数,前段时间媒体曝光了不少景区变相违规涨价的事情。

  这就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门票价格关进笼子,倒逼地方政府改革“门票经济”。或者说,国家有关方面应该完善旅游制度,对不同景区进行分类管理,利用公共资源开发的景区理应免门票或者实行低价门票。如此一来,游客必然乐于出游和消费。

  比如,安全的问题。时下公众旅游往往比较集中,旅游时间、地点的冲突对景区的接待能力无疑也是挑战。个别景区就发生过踩踏、斗殴等事件。这同样需要对景区相关管理制度的明确和完善。

  再如,旅游消费之所以没有充分释放出来,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能保障公众“有钱有闲”。对广大工薪阶层来说,休假能保障“有闲”,带薪能保障“有钱”。然而,带薪休假制度实施多年来,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涉及带薪休假的相关制度仍不完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落实带薪休假不给力,尤其是没有拿出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办法促进民企职工带薪休假。

  坦率地说,只要能够完善旅游、休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治游”,依法保障职工的权益,保障职工该休息时正常休息,或许不用文件“敦促”,旅游消费也会兴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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