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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之法的“不定”与“定”
毛浓曦
//www.workercn.cn2018-05-3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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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扶贫攻坚已是全国上下的头等大事,且已经成为各方共识,各地工作开展亦是如火如荼。围绕这个中心,作为市场主体的产业、企业,同样发挥着必不可少的重要作用,书写着扶贫大业中精彩的一页,其中,陕西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即是这精彩之中的一个亮点。

  亮在何处?亮在陕西的产业扶贫是在各种致贫要素中,沙里淘金,将表面上看似劣势的东西,通过转换思维,发现背后潜在的经济价值,并假以市场之手,实现价值变现,劣势变成了优势,贫困荒凉由此被产业之望一点点绿化。

  在中国广大的农村,除了疾病、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因素使其致贫外,一般贫困集中发生的区域乃至贫困的程度,多与地理上的偏远、闭塞、高寒、阴湿、干旱、贫瘠等呈正相关关系。毫无疑问,这些因素使得交通、教育、通信、卫生等公共设施的配套成本高昂,效率低下,客观上也必然导致人的观念落后、思维简单、知识贫乏、技能低下、信息闭塞,生活贫困,也导致一些地区“物品出不去、商品进不来”,少量进来的商品却又质次价高。

  但是,反过来看,这些先天致贫因素也可能隐含着不易观察的稀缺之物。比如,偏远的地方可能山清水秀、空气富氧、水质甘美;闭塞的地方可能原始、蛮荒,但往往保存着古老的文化和民俗;高寒阴湿、干旱贫瘠之地,兴许藏着壮美奇绝的自然造化或是出产着罕见的保健美味……

  那么,这里面就存在着一个扶贫之法的“不定”与“定”问题。

  具体到一个地方,产业扶贫从何处着手呢:开发产品还是发展旅游?改善交通还是解决通信?劳务输出还是技能培训?兴学办教还是投资医疗?

  很显然,没有两个地方的贫困状况是完全一样的,一万个贫困村,贫困的结果都一样,但具体看却是各有各的致贫原因。因此,扶贫之法没有一成不变的。同样是养蜂扶贫,神农架、秦岭山区等地可能会有好的效果,但放到其他地方就不一定了;同样是劳务输出扶贫,前些年一些地方就容易组织实施,效果也明显,这几年就未必有那么多合适的劳动力愿意外出了;而风电、光电、水电的扶贫,必挑风、光、水资源优胜之处,还需要所发之电送得出、用得上。

  “药无贵贱,愈病者良;法无浅深,合机者妙。”近代高僧印光大师的这句话用在这里,最精当不过。也就是说,过去曾经实施的、现在还在实施的、乃至未来可能创新的扶贫方法,林林总总,本质上并无绝对的高下、优劣之分,关键是看针对什么地区、应用于什么人群,只要能直接或间接促进他们脱贫的就该算是好方法。

  这么说,扶贫之法是不是就全无章法、规律可循?显然也不是。

  “不定”之中,也有着不少“定”的元素。而且,这些规律性的东西,正是具体扶贫方法赖以生长的土壤。

  比如“扶贫先扶志”。现在,全国的扶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扶贫实践越来越证明了“扶志”的根本性作用。一个人要脱贫致富,一定要从内心生出强烈的脱贫意愿,有了这个意愿就会千方百计去寻找、创造条件。相反,如果没有这个意愿,还一味“等靠要”的话,再好的扶贫方法都没法变成行动,再优厚的扶贫资源也有用尽之时。

  比如“扶贫扶智”。教育是扶智之本,根本抓住了,一个人、一家人的命运都可以改变,技能培训也是具体而微的扶智,技不压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都是在说扶智远比钱物的接济要来得长远。

  比如因地制宜、因人施法。扶贫之难自不必待言,需要全面考量、把握,分清优劣,扬长避短,在四两拨千斤处着力,以有限的人财物力,撬动全局,让人行动起来、商品和服务流通起来、经济价值变现出来……

  “定”处有了,明朗了,“不定”的具体方法就是个迟早、浅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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