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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思清话】夺命公路为何换不来管理“生死时速”
支振锋
//www.workercn.cn2016-07-09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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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夺命、事故频发、伤亡惨重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与死神赛跑,第一时间消除危险,保障当地老百姓出行安全。

  从河北沧州市往东延伸的283省道,穿过沧县旧州镇北关村、东关村、强庄子村约5公里的路段,近11年来已夺去东关村等三个村近50人的生命。仅北关桥至东关大桥之间的路段,据沧县交警大队透露,从2011年至今就有19人被撞身亡;探访发现,这个约3公里的路段,除西端北关桥西侧有一处红绿灯外,往东直到东关大桥东侧的23个路口,均无红绿灯和人行横道。

  道路两侧沿线生活数万人,“办个事都必须过马路”。但没有红绿灯、没有减速带、没有人行横道,还有不少货车司机肆意在路边停车阻挡了正常行驶车辆的驾驶视线,严重威胁安全出行。

  村民并非没有反映问题,因交通安全隐患始终无法杜绝,有沧县政协委员身份的村民曾向县政协提交提案,希望能在该路段增设减速带、红绿灯,以防止更多的交通事故发生。但安装红绿灯的要求依然暂无结果。据说官方给答复是,县里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通过沧州市请示河北省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安装,“他们已经提出申请,但暂时还没有结果”。

  11年50条生命,受害者与肇事者一起,波及上百个家庭,数十个家庭或失去孩子,或失去主要劳动力,有家庭接连失去3位亲人,另外每年至少还有10人在该路段被撞伤。如此惨重的血肉代价,就是换不来应该设置的红绿灯。所谓县里无权,须经市里向省交管局申请,暂无结果的官方回复,貌似守制度、按程序,实则将当地相关部门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甚至玩忽职守的行为,暴露得淋漓尽致。

  283省道是一条有历史的道路,其前身可追溯到抗战时期。2001年撤销收费之后,该省道车流量开始大增,2003年拓宽之后,车流更大,车速更快,事故更多,所以才有11年50命的“夺命公路”之名。然而,省道无论修建或拓宽,都属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从动议、研究、立项、勘测、施工、运营、维护,到交通执法,绝非朝夕之功,更会涉及众多部门和无数工作人员。在整个规划建设过程中,关注沿线的行车通畅、交通安全、生态环保、噪音扰民,科学设置红绿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减速带、隔离带、人行横道等,应该说既是道路施工的常识性问题,也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强制性要求。

  但为什么就没有一个部门或一个工作人员能够站出来,提出质疑,指出隐患,并在道路规划建设中就能够给出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实实在在地将问题解决呢?

  除了官僚作风和对老百姓疾苦的冷漠,很难再有别的解释。

  在道路夺命、事故频发、伤亡惨重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与死神赛跑,协调各部门第一时间消除危险,保障当地老百姓出行安全。但直到近两年县政协委员提案了,结果仍然是在“公文旅行”。

  我国历来有重视百姓忧乐的传统。但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有某些部门、组织和干部消极懈怠了、忘记宗旨了,政府成了衙门,干部成了老爷。对于这些,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整治,尤其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必须坚持科学的程序,反对无谓的手续,让每一个部门和干部都能够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前,始终保持毫不懈怠的“生死时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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