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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制度,厘清细节彰显法治信仰
姜洪
//www.workercn.cn2015-06-29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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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手举拳,面对国徽或国旗,向宪法宣誓。在未来,特定公职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将成为“规定动作”。6月24日至7月1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按照统一的誓词公开向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制度建立起来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大家都迫切要求尽快建立起来,所以我赞成这次作出决定。”在审议中,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样表示。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呼声。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内心中,形成全民笃信的法治信仰。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是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推进宪法信仰建立、让宪法文化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庄严的仪式,郑重的誓言,既是一种法治教育,也是一种警示和约束。国家公职人员任职时向宪法宣誓已成多数国家的通行制度。全世界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177个国家明确作出相关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层在树立宪法权威方面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力度与决心。2012年12月,习近平就任总书记仅20天,就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以立法形式明确宪法宣誓制度,正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

  在审议现场可以看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带着切身的体会和群众的呼声,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字斟句酌的作风,努力让决定草案完善起来。

  向宪法宣誓,如何不流于形式?参加审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已经提出了不少建议,这里也提两点。其一,是否可以在提拔任命公职人员时增加一项“硬指标”,重点考核拟提拔人员过去有没有法律上的污点?其二,是否要加强对宣誓人员进行相应的宪法知识培训和考核?因为,向宪法宣誓的前提是要真正了解宪法,掌握宪法精神,否则即使向宪法宣誓,未必明确知道宪法内容,也很难谈得上忠诚于宪法。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终极目标是什么?显然是要让宣誓者从内心里敬畏宪法,自觉推进宪法的实施。当一切违宪现象和行为都得到审查追究时,依宪治国就会从理念变成现实,全体人民也会自然地依靠宪法,真诚地信仰法治。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一个新起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需从这样的点点滴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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