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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向宪法宣誓”获赞最多的民意脉动
//www.workercn.cn2014-10-3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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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长达1.6万多字, 网民第一时间最关注哪个新举措?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显示,前述监测时间段内被转发、评论最高的是《决定》中的这段话:“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见10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宪法日”和“宣誓制”获赞最多,丝毫不让人觉得突兀,而让人欣慰与安然。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无论设立宪法日还是确定宣誓就职制度,皆体现了对宪法的尊重。

  宣誓,是一种仪式。所谓行礼如仪,在宣誓仪式中,释放出浓俨的庄严感,无论宣誓人还是公众,都会油然而生肃穆之情。宣誓,不仅仅是一种仪式。据报道,2009年初,时任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的律师卫爱民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提议,新任命的一府两院官员需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的核心在于,强化被任命者“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意识。其后不久,卫爱民的提议被审议通过,海淀区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威严的宣誓仪式让被任命者更加重视宪法和人大的监督作用,也强化了其依法执政的理念。

  宣誓者向宪法宣誓,就应该明白权力来源,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宪法不是抽象的,“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公众的权利有没有得到落实,身为宣誓者有责任用好手中权力,权为民所用。这就需要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正如有专家认为,宣誓制的意义在于,通过仪式化的程序,强化宪法的权威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并将之内化为对宣誓人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

  问题是,现实中的宣誓并不少见,但不少人只是把它当成形式。如果宣誓之后却违逆誓言,就应该受到惩处。《决定》明确提出,“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带给公众更多信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公职人员牢记这些要求,宪法才更有权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期待信仰宪法、法律成为全民信仰,更期待每个人都能在信仰中感受宪法、法律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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