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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幼有所育”的民生大文章
//www.workercn.cn2017-11-1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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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上海长宁警方情况通报:11月8日上午,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向长宁警方反映称,发现其开办在办公楼内的携程亲子园存在工作人员疑似伤害在园幼儿身体的行为。警方立即派员到场控制了4名工作人员,现在其中3人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已于第一时间指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此案,引导公安调查取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1月10日《法制日报》)

  ●析理 虐童事件暴露幼教短板

  携程公司开办了仅招收员工子女的亲子园,并委托第三方管理,结果发生了幼儿园老师伤害幼童事件。目前,上海检方已经提前介入,3名涉事工作人员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事实上,这家亲子园并非幼儿园,在虐童事件发生后,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就对外表示,携程亲子园并未在教育部门备案,不属于正规教育机构。而这,也恰恰暴露了当下幼教领域的短板,即有相当一部分幼儿,并非在教育部门管理之下的教育机构接受教育,办学条件和质量自然难以尽如人意。

  教育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小学招生数为1752万人,其中受过学前教育者为1723万,从数字上看,似乎绝大部分的学龄前儿童都找到了学前教育去处。但是,另一组数据则显示,当年从幼儿园毕业离园的1623万孩子中,只有715万是从教育部门所办的学前教育机构离园的,其它则是从企事业单位、民办或集体机构所办学前教育机构毕业的,难以被有效监管。赵昂

  ●警示 携程亲子园,何以沦为虐童园

  企业或许以为,只要花钱了,设施设备到位了,对职工就有个交待。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部门监管方面,类似携程亲子园这样的托儿中心,据媒体报道,目前竟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监管部门:携程亲子园不属民办教育机构,所以不归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同时它不是经过注册的公司组织,也不属于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范畴,而上海市妇联只是《现代家庭》的主管单位,“为了孩子”学苑又只是《现代家庭》的读者服务部,所以市妇联也不可能天天盯着这些“赚外快”的衍生机构。

  但我认为,这些说法更多是在推卸责任。携程亲子园固然没有办学资质,但它明显就是学前教育机构,教育主管部门不能袖手旁观,否则,当初又为什么会以缺少资质勒令其停办?工商主管部门固然不管教育,但对那些没有经过工商登记注册而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组织,难道不该出面管理吗?还有妇联,对旗下的杂志社的经营行为不知情也就罢了,既然充当掮客为其拉拢生意,难道就可以对其日常活动不闻不问?

  有人说,针对学前教育应加快立法。这么说固然没错,但不能陷入立法万能主义的陷阱。有法律当然有利于规范,但不是说,在法律不健全之前,就可以听之任之。事实上,在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上,只要企业或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这些老师和保育员至少不敢如此肆无忌惮。而一旦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哪怕监控设备再多,也是形同虚设。

  当然,之所以发生这样的恶性行为,其背后还涉及教育理念、施虐者心理以及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收入条件等问题,但从最直接有效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折射的还是日常管理与监管的问题。魏英杰

  ●反思 让家长放心的幼托机构是真正的“刚需”

  近日,托管班虐童事件把近年来不绝于耳的托管教育问题再次推上风口浪尖。所谓的“托管教育”,一般是指为1~6岁的学前及幼儿园适龄儿童提供的“学前托管”服务,托儿所就是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其本质是小学教育的“下游”,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我国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在计划经济时代,托儿所是政府、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标配,为职工解决“带孩子”的问题。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后,大部分企业都取消了托儿所,托儿所在城市中逐渐消失,托儿服务由单位责任内化为家庭责任。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家庭负担、工作压力日益加剧,“带孩子”越来越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2016年11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近八成婴幼儿都是由祖辈参与日间看护,其中近50%的祖辈感到“无可奈何”,特别是照顾过“一孩”的祖辈不愿再照顾“二孩”的比例在上升。“孩子上幼儿园以前是否有人帮助照料”成为七成以上的年轻人决定是否生孩子时考虑的首要问题。公立的幼儿教育机构招收的适龄标准为3周岁以上,但调查显示,约三分之一的家长愿意在孩子2岁前,就将其送入托幼机构,超六成家长选择在孩子2~3岁时送入幼托机构。

  可见,托儿所是真正的“刚需”。根据业内人士的估算,目前至少有3000万的城市家庭有托管需求,这还不包括一些隐性需求——有意寻求高质量托管机构、但现阶段不得不靠保姆、老人托管小孩的家庭,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消费升级、二孩政策放开,城市幼儿托育需求将持续上升。然而,目前我国幼托行业发展存在着监管不到位、扶持不到位两大必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储殷

  ●建言 “幼有所育“的步子迈得再大些

  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市场主体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把庞大的市场做成优质事业和产业

  继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后,广西又曝出两起幼儿园虐童案。所谓母子连心,任何一位家长都无法接受“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伤害,让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是整个社会共同的需求和希望。

  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取得“新进展”的7项民生要求,“幼有所育”排在首位。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0—6岁的幼托教育面临的供需矛盾相对更为突出。尽管2016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4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7.4%,比2012年提高了12.9%,但距离到2020年完成85%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同时,全面二孩的政策推动,生活水平和育儿理念的普遍提高,都在不断拉升人民群众对幼托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期待。“好入园”仍在路上狂奔,“入好园”又策马赶到,要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具体体现,发展需要“赶考”的地方非常多。

  举一纲而万目张。问题困难如山,但当前最让人民群众揪心和痛恨的,当属直接造成孩子身心伤害的虐童行为。事实上,针对虐童的立法工作一直在推进。几年前,舆论关注的浙江温岭“虐童事件”,涉事女教师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最后却被无罪释放。如果放在今天,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虐待老幼病残等虐待行为入刑,其必将依法受到严惩。在有法可依之后,最重要的是理性客观地办好每一起“虐童案”。更加科学的责任划分、更加准确的量刑标准乃至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在每一起个案的积累中不断完善的。处理好携程亲子园虐童等案件,并及时总结归纳、公之于众,才能让法律显示出最强大的威慑力。曹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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