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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怎成唐僧肉?
//www.workercn.cn2014-02-18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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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析因:管理漏洞引贪婪之心

    原本用来促进科技创新的科研经费和产学研项目扶持资金,成了资金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机构和人士共同争抢的“唐僧肉”,而且这样的现象不是个案。广州市检察院今年2月13日对外披露,广州检方2013年立案查处该市科技信息系统腐败窝案25件29人,其中涉及局级官员1人,处级官员7人,涉案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称,该起窝案涉及广东省、广州市及各区三级科信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涉及项目扶持资金动辄数十万、上千万元,且多为广东省内配套扶持项目。今年1月佛山市科技工作会议披露,去年以来佛山科技系统接连爆出腐败窝案、串案,有科技局内部人员涉嫌通过伪造事项申请材料帮企业骗取政府科技补贴。

    对于科研经费和各种科研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国家、各省市及各高校科研院所,都有相应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但科研经费为何还是成了“唐僧肉”?可以说,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漏洞,点燃了一些机构和个人的贪婪之心。

    正因为科研经费可以被冒领和挪作他用,一些手中掌握各种科研经费和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部门,开始利用其来寻租,从中谋取不法利益。而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科研经费和扶持项目,也乐于和这些部门结成利益同盟。比如,第一财经日报的上述报道说,曾有一名高校科研工作者表示,其所在高校曾申请到一个100万元的项目,光介绍费就要60万元,剩下的40万元两名合作老师分。这样得来的科研经费,自然难以真正用到科研上。

    加上我们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督力度不够、对科研成果的评价不严,科研经费自然成了香饽饽。(宋广玉)

    支持:不容蛀蚀第一生产力

    腐败源于利益与权力的存在,科技界亦不例外。目前,我国投入科研的资金总量惊人。仅2012年,全国科研经费投入总量已达10298.4亿元。而目前我国科研资金的使用,主要通过行政审批的方式。因此,看似不显山露水的科研行政部门,其实大权在握,有着丰满的权力寻租空间。

    腐败的产生,更与利益与权力的勾兑有关。一方面有大量的高校、企业等科研需求的存在,另一方面科技行政部门手握科研资金的审批大权。制度、监管的漏洞与缺失,让此间存在着利益输送的可能、渠道和空间,提供了利益与权力勾兑的机会。广东科技部门50多人的腐败大窝案,便是活生生的例证。

    科研之风不正,也是产生蛀蚀科技生产力腐败现象的重要土壤。

    破除科技系统腐败,重点应抓好制度和机制建设。其一,国家在科研资金的投入方向与机制上,要把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结合。国家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其二,要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对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以企业为主体;其三,强化科技诚信建设与监管。通过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单”制度,建立科研项目公开招标、分阶段投放、绩效考评等市场化竞争机制,以消除行政化定项目、分资金的弊端。其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国家科研资金的使用而言,同样至为关键。制定出科学高效、监督有力的科研资金使用制度和监督机制,才能有效去除科研项目评定行政化干预太多的弊端,才能将科研经费用在刀刃上。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研发,才能避免被蛀蚀,才能有活力、有未来。(陈怀瑜)

    评判:彰显壮士断腕的决心

    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广东科技厅一、二把手相继落马之后,原本建立在权力寻租“土壤”之上的问题大面积暴露,诸如产学研项目申报周期过长、项目分配方式不合理、企校合作中的暗箱操作、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可以想见,任由这样的现象持续下去,一些真正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需要国家财政支持的项目被摞荒一边,而本应由企业自行承担的经济科研项目却占用大量资金。纳税人的钱在滥权的掩护之下源源不断流入个别企业,主管官员肥得流油,真正吃了亏的百姓却浑然不觉。

    李克强总理在履新之初曾用“行大道、民为本、利天下”九个字来概括他的从政理念和决心,其坦荡胸怀令人由衷敬佩,而与此同时,也让那些觉悟不高、为官动机不纯、与民争利者胆战心惊,“当官”俨然成为“高危行业”。随着时间的流逝,李总理的承诺变成现实,严查广东科技行政系统腐败窝案便是又一明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此次窝案涉案人员上至“一把手”下至基层官员,涉案企业既有上市公司也含新生小公司,涉及项目资金上千万元,真可谓“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高压态势让百姓看到了希望,重树了对党和政府的信心。

    综上所述,此次严查广东科技行政系统腐败窝案,往小了说,打破了广东一地科技行政系统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黑色利益链,对于改进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利用效率大有裨益,而从宏观上来讲,更是彰显了中央对反腐工作“壮士断腕”的决心。(陈科峰)

    提醒:暴露了倒查机制漏洞

    反观广东省科技系统系列窝案,不难发现其中倒查机制的漏洞。在科技系统腐败中,重要的线索就是资金的流向,即科技资金到底如何流入到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内。对于这些资金的流向过程、环节以及事后的监督都应该属于倒查机制的范畴。尤其应该指出的是,倒查机制应该涉及科技资金支出之后的效率,即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如果采取这样的倒查机制,从科技资金的结果上进行倒查,不断深入到科技资金的流向等环节,确 保各个环节都有完善的监督体系保障,尤其是向社会公开透明的机制。那么,科技系统的腐败窝案才会逐步减少,否则,科技系统的系列窝案将不会从根本上解决。

    在倒查机制中,最应该追查的就是结果,即科技资金投入之后的产出。无论是科技资金最终流向高校、企业还是科研院所,其投入需要和产出成比例。从结果上倒查,能够以结果为最终的目标导向,杜绝各种虚假水分的存在,纯粹以结果对接,有产出就是有产出,有多少产出就是有多少产出。在这样的结果上来评价一次科技资金流向的最终效率。如果投入和产出符合既定的目标,那么就说明这次投入是有效的,如不成比例就说明这次投入是无效的。而在无效的目标上,更需要通过倒查寻找到在哪个环节出现了纰漏。

    除了要以结果为导向进行倒查外,对于科技系统内的窝案,还必须对每个环节进行摸底,这涉及科技资金流向每个环节的审批与考核。包括资金申报的公示、周期、评估、发放、监督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信息公开,一方面是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另外一方面也是方便公众进行监督,杜绝各种寻租出现。而每个环节中,公开透明是第一要务,这也就形成了在避免科技系统的窝案中以结果为导向,以各个环节为细节的倒查机制,而透过这样的机制,哪个环节出现错误就需要哪个人负责,如此才能减少腐败的几率。(王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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