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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和修改生命的适宜方式
张田勘
//www.workercn.cn2016-10-27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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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在盐湖城举行的美国生殖医学学会年会上,研究人员正式宣布,今年4月诞生的世界首个细胞核移植“三父母”(一父两母)婴儿健康状况良好,跟其他正常小孩一样会哭、会笑、会闹,“非常可爱”。

  这个婴儿的父母来自中东,婴儿的母亲本身健康,但她四分之一的线粒体携带有亚急性坏死性脑病的基因,曾经4次流产,之前生下的两个小孩也因这种遗传疾病分别于6岁和8月龄时死亡。为了帮助这名女性,研究团队采用了“三父母”技术,利用捐赠者卵子的健康线粒体替换婴儿母亲有缺陷的线粒体,再实施体外受精,孩子除了拥有父母的基因外,还拥有捐赠女子的线粒体遗传物质。

  三父母婴儿开创了迄今人类创造和修改生命的新高度,但是,争议也一直不断。在种种争议中,最具核心意义的是,什么样的方式或程序创造和修改生命才是适宜的,也是为人类社会所接受的。

  站在从来就没有救世主的角度看,人充当自己的救世主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要解决的问题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创造新生命才是适宜的,也是与自然的演化规律吻合的,同时也要让人类创造生命可以区别于神创论,即人类创造新生命不是按造物主的目的而是按人的目来创造,同时这样的创造是渐进的(符合演化规律),而非突进的(7日内创造世界和人),基因的删除和重组在某种意义上与几天内重造一个生命相似。

  这些问题的解决类似于法律的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尤其是后者,以什么样的程序实现正义才是可取和被人们接受的,类此就是,创造和修改生命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才是可取的。对此,人类社会已经有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即有利、无害、尊重和公正四大原则。

  在三父母婴儿的创造上,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无害原则,即是否对后代有利而非有害。早在2012年,三父母婴儿就在英国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直到2015年,英国公众对这项做法仍然持有广泛的敌视态度,理由是,这违背人的自然生殖,其安全性测试尚未进行,需要做进一步的评估。

  创造三父母婴儿的目的是避免孩子患线粒体遗传病,线粒体是细胞中的一种细胞器,也具有遗传物质DNA,只是通过母系遗传,因此需要从卵子中去除有缺陷的线粒体。这一技术经历了三个阶段。

  20世纪90年代美国科学家通过胞浆移植方式,即向不孕女性的卵子中注射少量健康捐赠者卵子的线粒体然后再授精,降生了17名婴儿,其中大部分都很健康,但这样的三父母技术被美国政府禁止。这说明,安全和伦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此后该技术过渡到原核移植和主轴移植两种方式。原核移植是在精子和卵子结合后,把受精卵的细胞核移植到捐赠者的已剔除细胞核的卵子中;主轴移植是在受精之前将(有线粒体遗传病女性)卵子的细胞核移植到捐赠者的剔除了细胞核的卵子中,再与精子结合。

  英国卫生部批准进行试验的是原核移植,但公众认为,卵子受精后就是生命,这种移植有违自然生殖的原理,于是现在出生的三父母婴儿是研究人员采用主轴移植方式创造的,在伦理上比原核移植更能让公众接受。但是,这一婴儿的诞生是在墨西哥完成的,被视为未受监管,无视英美等国的法律规定,因此这个小孩的出生似乎是一种不正当行为。

  显然,三父母婴儿的出现既与人们怀疑其是否安全有关,更与现行的生殖伦理和法律规定有关,迄今还没有任何国家在法律上批准这类设计婴儿。所以,创造和修改生命除了有利、无害、尊重和公正四大原则外,还有一个更具前提性的原则,是否符合现有的人类生殖伦理。这并非是说,现有的生殖伦理就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不合理,需要怎样修改,才会让创造和修改人的生命获得人自身的首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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