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国际-正文
采取更有力度的行动
解振华
//www.workercn.cn2016-11-18来源: 人民日报
分享到:更多

  马拉喀什气候变化大会是《巴黎协定》生效后的第一次缔约国大会,也是一次“落实行动”的大会。中方继续遵循公约的原则和规定,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按照多边议事规则,全力支持主席国摩洛哥的工作,推动马拉喀什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我们也希望与会各方“巩固、保持和发扬”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形成的合作共赢氛围,建立政治互信。

  《巴黎协定》的成功达成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将进入新阶段,向全球传递了绿色低碳转型的积极信号,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大势所趋。气候变化谈判关乎各国核心利益、发展权益和国际影响力,各方围绕《巴黎协定》的博弈十分激烈。中国在巴黎会议谈判中促进各方凝聚共识,积极宣传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发挥了积极建设性的作用,为会议取得成功作出了突出贡献。

  马拉喀什会议重在落实《巴黎协定》确定的相关机制安排,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巴黎协定》生效实施相关安排。二是安排好《巴黎协定》的后续谈判,争取尽快进入实质性谈判,为协定实施奠定基础。三是继续强化2020年前行动力度,各方应落实好已经做出的2020年前承诺,特别是发达国家应切实提高2020年前减排力度并落实到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为2020年后加强行动奠定基础。四是更加关注发展中国家诉求,就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发展中国家重点关注的问题取得积极进展。

  我们视应对气候变化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积极探索和努力践行符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发展道路。中国政府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政策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经初步核算,我国能源活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0%,超额完成下降17%的约束性目标;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51.37亿立方米,提前实现到2020年增加森林蓄积量的目标。截止到今年9月,全国7个试点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量达到1.2亿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超过32亿元人民币。这些进展彰显了我国以实际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

  中国政府本着“互利共赢、务实有效”的原则积极参加和推动与各国政府、国际机构的务实合作,为促进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积极建设性作用。中国与美国、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保持密切沟通协调。中美元首三度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双方于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期间共同发表中美气候变化合作成果文件。今年,中国与欧盟、韩国、俄罗斯等国开展气候变化对话磋商,举行气候变化合作机制多边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务实合作。

  我们重视巩固加强与“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和“77国集团+中国”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通过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十二五”以来中国政府累计投入了5.8亿元人民币,为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等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实物及设备援助,并对其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政策规划、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累计举办了40余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帮助发展中国家培训2000余名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官员和专家。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世界各国携手合作,共同应对。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本着对中华民族福祉和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承担与中国发展阶段应负责任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采取更有力度的行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为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