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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方能无后顾之忧。《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让深圳在城市老龄化社会到来之前,做好充足准备,从制度上保证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不断取得新进展
《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并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办法》在全国首次明确采用“先评估后轮候入住”方式,重度、中度失能老人将优先入住。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对照十九大报告要求,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价值导向与关键要点。《办法》列出的举措清单,正是对标十九大报告精神,在这两个方面特别用心着力,力求有所突破。
现行的养老机构分为公办与民办两种。民办养老机构数量虽然占优,但基于效率优先的考量,为降低服务成本,减少经营风险,往往或明或暗地将重度、中度失能老人列为靠后入住的名单。实际上,失能程度越重的老人,越需要得到优先护理,这块民生短板如果没有公办养老机构及时补上,“老有所养”就不可能做到“不让一个人掉队”。《办法》精准探查到了这一民生痛点,通过“先评估后轮候入住”的机制设计,保障重度、中度失能老人优先获得入住资格,充分发挥了政府兜底的作用,弥补了民办养老机构因不愿为、不能为而留下的民生短板,有力托起了“老有所养”的美好梦想。
由此可见,“先评估后轮候入住”的机制设计,包含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选择。与市场化的民办养老机构性质不同,公办养老机构具有社会福利性,换言之,其提供的服务属于公共资源。分配好这块“民生蛋糕”,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和底线。重度、中度失能高龄老人优先,体现了社会正义。公共政策优先向弱势者倾斜,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先评估后轮候入住”的办法,兼顾了正义与公平:在符合正义原则的价值秩序中,用量化的评估分数,公平地将入住机会在合格的轮候老人中均等分配。这样的分配方式,既阳光又科学,可以有效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积极作用,又从规则上预先堵住了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弊端,是对既有养老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当然,要在“老有所养”方面有更大进展,还须做大养老服务资源总量。深圳每千人养老床位数量在全国平均数之下,应促进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大力发展,形成公办和民办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格局,进而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人员的养老需求。
深圳养老机构偏少,与深圳是座年轻城市有关,但是数据显示,深圳的老龄化问题也正在加剧,有机构预测深圳将在20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无论预测是否准确,未雨绸缪,方无后顾之忧。《办法》的出台,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让深圳在城市老龄化社会到来之前,做好充足准备,从制度上保证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不断取得新进展。唯其如此,才能实现人人“老有所养”,为老年人营造出安度晚年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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