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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合法化让改革与民意结合
陈怀瑜
//www.workercn.cn2016-08-01来源: 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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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网约车合法化”,在中国正式成为现实。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当天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记者会,解读了国家《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份文件事实上允许私家车加入到网约车行列。(7月29日国际在线)

  网约车技术,并非首创于中国,但我们却成了首例“网约车合法化”的国度——其因此成了检验中国改革开放力度、深度与广度的重要“试金石”。

  让网约车合法地驰骋于中国大地,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民众,这正是“分享经济”大行其道的一个突出例证。而其充分的“互联网+分享经济”的重要特征,对中国供给侧改革、适应市场变化与需求,以及对民众利益呼声的响应,都彰显出中国大力推动“分享经济2.0版”的决心与魄力。

  网约车技术,产生于美国,因其高效便捷的网络特性,让第一个网约车平台——优步(Uber)公司产生,其目下已在全球220多个城市开展了业务,其中也包括中国。不过,在“互联网+”战略成为发展国策的中国,我们在应用上后来赶上,像滴滴、快滴,通过前期的技术创新储备,并在竞争中完成整合,现已在国内大步领先于优步,占领了全国网约车的大部分市场。

  无论是外来户的优步,还是本土化的滴滴,很显然,其都携带着清新扑面之风的“分享经济”特色而来: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源,以网络化平台为载体,更好地因应市场特征与规律,达到让消费者受益与经济同步更好发展的终极目标。

  网约车的创新之举,也让传统固化模式下的出租车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但却受到了公众几乎毫无二致的欢迎与支持。可以说,面对网约车的春风浩荡之势,传统出租车业看似拿着已有法律“挡箭牌”坚决阻挡,但却早已成了强驽之末的“螳臂挡车”。网约车合法化,已是迟早的事,这就看哪个国家的解决之道为妙与魄力之大了。

  网约车进入中国,虽然传统出租车业、监管方与公众,也发生过舆论上的激烈争论,甚至是现实中的对立,但各地政府,却采取了改革开放中“摸石头过河”的聪明姿态,在社会现实发展与公众共识的逐步形成与成熟中,终于主动适应分享经济发展、激活供给侧改革的要求,在全球首个实现了“网约车合法化”的创举;世界公共交通发展史上,也必会因此为中国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合法化,为网约车走上广阔发展天地,打开了安全有序前行的大门,它不仅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分享经济”,更是升级版的“分享经济2.0”之典型。一般意义上的“分享经济”,有两大核心理念,即“使用而不占有”和“不使用即浪费”——但在传统业态,想做到这两点,并非容易。

  当有了智能经济、网络经济的大发展,这就让“分享经济2.0”出现了。它是一种更智能化的分享经济,其特点是从私域向公域、数据驱动、充分释放社会资源的集聚、融合、协同模式。而只有当网络平台出现,这种友好型、普惠型、信任型、协同型、体验型和生态型的经济融合体,才会“世势造英雄”创造出“网约车”这一新鲜事物。而其对生态性、节能性、环保性社会的树立,对公众利益的惠及,显然都会让其走向合法之路成为必然。

  当然,网约车所面对的两大“困境”,我们也应随之处理好。其一,网约车自身安全问题。如何通过依法监管,让其达到与传统出租车业相同的安全水平,这是我们必须要做到的首要一步;其二,如何让规模庞大的传统出租业的利益与发展,得到关切与理顺,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一点。成本低廉、负担较轻的网约车,应倒逼出租车业,在管理体制上,特别是开放准入,降低或去除管理费用(份子钱)等方面,消解其压力,释放其活力——让出租车业与网约车在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如网约与非网约两条途径上,给予不同消费者提供相应的细分化服务等。

  网约车合法化,使得我们的交通服务业,在分享型经济的洪流推动下,不断得到大发展,也更让消费者获得最大的实惠和满意、安全的服务,更会通过升级版“分享经济2.0”的有力激发,走向一个全社会分享、同步、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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