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用好政策 普及农业自然灾害险
周俊生
//www.workercn.cn2016-07-19来源: 广州日报
分享到:更多

  推广农业自然灾害险,让农民能够减轻在自然灾害中的压力,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工作。关键在于方法要对路,用政策机制的作用让这一险种走进每一个农业家庭。

  今年6月底,一场冰雹在北京大兴、房山两区肆虐以后,近24万亩农田、果园遭遇重创。灾难过后,北京市的一些保险经营机构针对投保了其农业自然灾害险的农户积极展开理赔。

  但是,当地很多农户并未参加保险机构针对自然灾害给农作物带来缺失而推出的农业自然灾害险,导致灾害降临后难以得到保险机构的帮助。即使是那些投保了的农户,对于这项保险也评价不高,他们认为保险机构理赔手续过于繁琐,而且赔付金额远不足以弥补其在灾害中所产生的实际损失。

  农业自然灾害险,农民为什么投保意愿不强?其间的道理并不复杂,自然灾害并不是年年发生,如果一年来风调雨顺,那么所交的保费就算是浪费了。而由于农业自然灾害总是连片发生,这又导致保险机构一旦出险,其所要承担的赔付十分高昂,很难像别的险种一样盈利。正是由于这一缘故,农业自然灾害险不仅农民兴趣不高,保险机构对这一险种的开发也缺乏热情。

  这种状况说明,农业自然灾害险是需要由政府扶持的一个政策性险种。北京市政府为推广农业自然灾害险,由市区两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农民个人只需要承担10%的费用,付1元钱就可获得102元的风险保障。笔者建议,既然由财政提供保费补贴,就是动用了公共资源,而公共资源的使用应该做到普惠化,那么,农业自然灾害险就应该普及到每一个农户投保。

  对于保险机构来说,则应该将农业自然灾害险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农业自然灾害险是一种基础性制度,在纳入政府普惠推广的渠道,得到充足的客源后,保险机构应降低在这个项目上的盈利预期,实行低收费制度。在自然灾害发生以后不仅要做到迅速出险,而且在评估险情时应适当放宽标准。比如此次北京遇雹灾后,有的梨被冰雹砸坏而失去了销售价值,但由于其仍挂在树枝上而不计入损失,就显得不合情理。当然,降低收费、放宽估险,可能会导致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的理赔额上涨,给其带来经济压力,但考虑到对一个地区来说,自然灾害并不是年年发生,因此总的来看,这一险种仍然能够给保险机构带来利益。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同时又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因此,推广农业保险,让农民能够减轻在自然灾害中的压力,无疑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工作。关键在于方法要对路,用政策机制的作用让这一险种走进每一个农业家庭。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