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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冒名”的尴尬?
邓鑫
//www.workercn.cn2016-04-07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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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岐山县雍川镇小伙赵凯发现自己名下有三笔贷款,1996至今未还,但是他是1989年出生的,贷款时他才七岁。显然,他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了。尽管赵凯多次向银行反应贷款记录不实,但还是得不到解决,如今他无法办理信用卡和住房贷款等业务。(4月6日《华商报》)

  无独有偶,4月2日,《楚天都市报》也有一条类似新闻,湖北应城63岁农民老谢“被上班”,这让老谢低保申请遇到了困难。一起“被上班”的还有同村一位71岁老人。“雇佣”老谢的老板也说,他这样做是为了避税。

  在现代社会,需要个人信息的地方越来越多。人们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比如年轻人一时冲动,发布实时动态时忘记将个人信息打码,自己的个人信息就这样泄露了。还有不正规的街头调查、扫扫二维码送礼品等活动也能让不法分子获得你的个人身份信息。但是,除了警惕自身大意之外,还要防范另一种情况,不法分子在内部人员的帮助下,盗用你的个人身份信息。

  被冒名者发现自己个人信息被冒用,这时候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证明谁是李逵,谁是李鬼。如果李鬼盗用他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更加让被冒名者被动。2015年的315晚会上曝光了某联通公司为了完成开卡任务,盗用消费者留下的身份证信息,为消费者开手机僵尸号,完成开卡任务后,再将这种电话卡以20元一张的价格卖给卡贩子。最后这些卡贩子会将这些僵尸卡卖给诈骗犯。办理手机卡时需要消费者登记个人信息,这样,就会有大量的信息积累在联通公司。员工为了完成任务,走了歪路,非法盗用消费者留下的身份信息,等到警方顺着诈骗犯的手机号查下去的时候,找到的只会是被冒名的消费者。

  在考虑不周全的情况下,一些年轻人不小心在互联网上泄露个人信息。但是,七岁时的赵凯与61岁的农民老谢,大意泄露个人信息的几率很小。很可能这事有内部人员帮助,让不法分子能够成功盗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如果当时银行加以核实,即使是身份被盗用,又怎么贷款给7岁的赵凯?

  冒名贷款还是让他人“被上班”以避税,都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公民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时,也需要增加自我防范意思,不要轻易地给出个人信息,给李鬼以可乘之机。此外,公司应该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要加以保护,严禁内部人员以职务之便盗取个人信息,如有发现,立即揭发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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