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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育兵:姓氏之规应清晰可操作
//www.workercn.cn2015-12-10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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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将放宽户籍落户政策。近日,漳州市公安局正式对媒体公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新政,允许新生儿可以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只要“符合姓氏变更条件或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12月9日《海峡导报》)

  让公民有姓氏的自由选择权,是不少人的呼吁。漳州此次出台的意见,可以看作对这一呼应的回应,是一种社会的进步。但是,倘若你就此以为可以自由选择姓氏,那无疑是错误的。相关民警表示,这个“正当理由”,不包括随意选择另一姓氏,或拆分组合父母双方姓氏等。

  在大浪淘沙的历史洪流中,姓氏在古代中国所具有的宗族概念、婚姻区分功能已经消失,这是社会的进步,亦是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但作为一种文化符号、人文标记,姓氏仍具有现实意义,姓氏本身包含继承传统、历史沿袭的因素,子女姓氏随父母,这可以说是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发展进程中,一种根深蒂固、自然而然的历史选择。

  为姓氏选择立下一定之规,从文化、风俗、道德理念等方面对公民的姓氏选择加以规范,防止一些人“不走寻常路”,打着追逐个性、甚至娱乐至上的旗号,导致怪异文字甚至数字、符号、英文字母等令人咋舌的姓氏“横空出世”,约束以标新立异甚至离经叛道的行为彰显自身存在感,显然是很有意义的。“符合姓氏变更条件或不违反公序良俗”,就是给这些任性的姓氏“创造者”系上的笼绳!

  但在姓氏选择的规定上,应该采用更明确、更细化的表述方式,其理解和界定应清晰可见,避免在实践操作、具体应用中出现分歧与争议。“正当理由”的表述显然过于宽泛,虽然民警的回应表明,“不包括随意选择另一姓氏,或拆分组合父母双方姓氏”,但何为随意,并不是一个可以准确界定的标准。选择一个姓氏,总会有一个理由,甚至冠冕堂皇的理由,随意不随意,自然是因人的观感、想法而异。如此,无异让姓氏的选择陷入了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纷争之中。

  关育兵(知名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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