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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颐:对违章车不能重罚轻管
//www.workercn.cn2014-06-23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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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全省交通违法在100次以上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共有2656台次,较去年同期减少1126台次。其中,牌照为湘J22861的小车违章记录达777条,累计罚款近10万元,成为违章车辆之最。(6月22日《长沙晚报》)

    一辆普通汽车出现777次有据可查的违章记录,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违法驾车,是酿成777次违章记录的直接原因,车主面临巨额罚款与禁止办理车驾业务的处罚也是咎由自取。而在笔者看来,交警部门不催促违章车主接受处罚、办理车辆年审手续,听任这样的“马路杀手”继续上路,也是导致“777次最牛违章记录”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即使当时开罚单时,交警没有见到车主,在如今这个通讯联络极为方便的年代,交警联系多次违章的车主,劝导和阻止车辆继续违章,其实也并不是件难事。

    交通违法处罚不能重罚轻管,更不能为了罚而罚。交通违法处罚的目的在于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对司机每一次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及时执行处罚,都是对车主和司机的警示和教育。这是对车主、司机与交通安全负责的态度。试想:如果从第一笔处罚开始,就有人通过电话、短信、邮寄告知,并及时执行处罚,司机还会抱着侥幸心理违章777次吗?听任“最牛违章车辆”不断违章,交警部门只开罚单是省心省事,但是交警部门的职能也因此严重弱化、异化。交警除了收到更多的罚款以外,对司机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对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也没有什么好处。

    “马路杀手”的教训很多,交通拥堵压力很大,交通安全需要警钟长鸣,更需要交警部门在执法时以人为本,完善管理细节。这样,才能维护执法公信力,也能避免这样的“最牛违章车”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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