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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明:广场舞的“硝烟”能否不再弥漫
//www.workercn.cn2014-05-27来源: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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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晚,武汉网友微博爆料称,屡次劝阻跳广场舞扰民的居民无果,汉阳区新长江香榭琴台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外围广场竖起百余米长的铁丝网。翌日,铁丝、路障被剪断,堆在空地上。(5月26日45《长江日报》)

  5月25日晚,广西北海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年轻男子与家人发生争吵后,觉得广场的跳舞音乐太吵,于是持刀砍伤3名正在跳舞的市民。(5月26日中国新闻网)

  血案能不能惊醒广场舞的大妈们,还真是个未知数。从武汉广场舞大妈们“攻城略地”的架势看,北海的一起血案未必能让跳舞者意识到为舞而疯狂的代价。广场舞四周“硝烟弥漫”,连保安也束手无策,是不是那些不愿被噪音包围者就只有能忍自安呢?是不是高考复习的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就该无条件地分享广场舞的噪音呢?如果这样,广场舞的硝烟依旧,纵然无“战事”,毕竟是以牺牲其他群体的权利为代价,换得这种不和谐的和平。也许,更多的人想问的是:广场舞的“硝烟”能否不再弥漫?

  权利的冲突造成权利的困境。当每个群体都主张各自的权利,权利的冲突如何调解确实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广场舞扰民问题,新闻报道了,没用;物业干预了,失灵;极端者砍人了,也未必灵验。接下来,该环保部门粉墨登场了。广场舞的核心问题是噪音污染。公众场合多少分贝合乎法律的限定,既不是广场舞的大妈们说了算,也不是希望耳根清净的人们说了算的。环保部门应该依据我们的环保法之规定,履行好噪音监督的职责。

  除此之外,治安管理条例中,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也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如果物业公司在接到居民投诉后,联系当地环保局和公安机关,请他们以强制性执法的形式责令广场舞的音乐不能妨碍附近居民的生活,而不是自行设置路障,也许广场舞的大妈们更容易接受;同样,假若各地的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对社会生活噪音问题主动出击,也许北海那起血案就避免了。

  广场舞作为社会问题,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并不算小,民众的网络吐槽也不在少数。只是职能部门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任由社会问题不断发展。这样,我们与其责怪广场舞的大妈,不如责怪相关的管理部门。社会生活本无真正的硝烟,懒政者多了,硝烟不仅有了,还容易弥漫起来。广场舞的硝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多点勤政精神,相信广场舞之类的“硝烟”很快将烟飞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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