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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开云:恪守志愿者精神拒绝“悔捐”
//www.workercn.cn2014-05-12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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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5月,15岁的韩宇(化名)突然查出淋巴瘤,干细胞移植是唯一希望;一年之后,终于等到一个相匹配的干细胞捐献者,康复有望;然而,就在本周即将手术的前三天,捐献者突然反悔了这份“生命的承诺”。(5月9日《新闻晨报》)

  近年来,“悔捐”屡屡发生,促使人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恪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拒绝“悔捐”?

  无论是骨髓捐献,还是器官移植,在国外,都是遵循自愿原则。在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献血法对骨髓捐献都无明确规定,骨髓捐献志愿者有“拒捐”、“悔捐”的权利和自由。然而,“悔捐”肯定是违背道德的。既然已经决定要自愿捐献,就应该恪守志愿者精神,自觉主动地拒绝“悔捐”。

  捐献是一种奉献。你对他人做出了奉献,你需要他人奉献时,一定会有人奉献。有的人,只图奉献,不求索取;有的人,只要付出,就有回报。无论是哪种人,只要具有奉献精神,就是值得尊重和敬仰的人。

  友爱是一种美德。你自愿捐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友爱、一种美德,何不把这种友爱和美德坚持到底?半途而废做不成任何事情,“临阵脱逃”更不是男子汉大丈夫和巾帼英雄的本色,何况捐献志愿书不同于一般的志愿书,它是一份“生命的承诺”。

  互助是一种品质。正如一首歌唱的:请让我来帮助你,就像帮助我自己。今天你帮助了我,明天我帮助他,后天他帮助你。互助是一种良性循环,当我们需要得到帮助时,就会有许多人伸出热情的双手,这才是和谐的社会,这才是温暖的家园。

  进步是一种必然。时代在发展,历史在进步。敢于捐献骨髓和器官,这肯定是一种进步。相反,“悔捐”虽然不能说是社会的退步,但至少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古人讲究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现代人更应该讲究诚实守信。

  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雷锋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我们应该大力传承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尽管出现的时间还不太长,但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志愿者精神是一种新时代的“雷锋精神”,更需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发扬。恪守志愿者精神拒绝“悔捐”,这才是一个新时代的责任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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