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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晓:以法律为基石构筑新媒体社会责任
//www.workercn.cn2013-11-14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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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微博以“七条底线”为准则对违规信息进行处置,截至目前,已经处理了103673个账号,处理方式包括不同期限的禁言,直至永久封禁账号。新浪微博将进一步完善在线举报机制,打击网络违规行为(11月13日新华网)。

    近年来,新媒体在传播风头上大有全面盖过传统媒体之势,但新媒体从诞生伊始就遭到诟病的社会责任缺失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反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许多热点事件中,围绕着新媒体所形成的舆论场总是显得少了几分理性和责任,充斥其间的更多是率性而为的江湖气以及非此即彼的粗暴逻辑。比如风行一时的微博约架,不仅IT公司高管以此祭出“巅峰对决”,就连媒体记者和法学教授这类本该是社会规范和理智的代表人士,竟也借此上演全武行。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哪怕是炒作,在新媒体上的不同意见发展到了用肢体语言来决高下,都不是一个法治文明社会所应具有的正常现象。

    传统媒体的发展历经多年,无论处在何种政治体制、哪个历史阶段,对于媒体社会责任的强调都一以贯之。传统媒体对社会责任的阐释、论述、规范已经形成体系,在从业人员素质、内容发布流程以及传播社会效果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和准则,与之相比,新媒体的社会责任建设则要远远滞后于其发展现状。目前的新媒体无论是信息传播的速度还是数量都远超传统媒体,传播影响力大大加强,传播形态不断创新,很多时候难以参照传统媒体社会责任去要求,这就造成基本的社会伦理尺度不时被突破,尤其是进入Web2.0时代后社交媒体的兴起,对于传统的传播秩序和理念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人人握有麦克风”的年代,如果没有完备的社会责任体系与之相匹配,那么由此形成的舆论场将会显得混乱无序且缺乏理性,任何一个别有用心者登高一呼都可能盲从者云集,不仅很容易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而且会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比如2011年发生在英国的社会骚乱,就和社交媒体存在联系。

    在此次新浪微博封掉的103673个账号中,超过七成的违规行为是进行人身攻击,涉及骚扰他人的账号有14357个,发布不实信息的账号有1030个,涉及冒充、抄袭内容、泄露他人隐私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账号有9246个,因发布低俗淫秽色情信息被关闭的账号则有3773个。上述内容,基本上囊括了当前新媒体社会责任缺失的各种表征。但是一味封堵账户,对于改善当前新媒体的舆论生态环境难以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七条底线”对新媒体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系统化的表述,对于新媒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七条底线”将“法律法规底线”放在首要位置,充分说明这是构筑新媒体社会责任体系的根基所在。

    世界很多国家都为规范新媒体行为制定了多项法规。以美国为例,为了防止互联网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侵害,就制定了包括儿童互联网保护法、儿童在线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律本是社会底线的行为规范,传统媒体的社会责任同样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但创设一套成熟的价值体系,光有法律的约束还远远不够。令人遗憾的是,对于新媒体而言,由于其发展速度太快,许多底线行为和准则都缺少规制,有待明确,在此种状况下来谈论建立全面的社会责任体系恐怕难脱空中楼阁之嫌。

    因此,构筑新媒体社会责任体系,当务之急是要充分夯实法律基石。综观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新媒体市场准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较多,但缺少一部全方位规制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基本法律,对此,有必要整合提升现有法律法规,制定统一权威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新媒体信息发布规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对恶意发布或传播违法信息以及利用信息发布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如果建立基本法律的工作短期内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则可以考虑加强新媒体信息传播重点领域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同时加强对现有法律适用于新媒体管理的延伸和司法解释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在新媒体领域的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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