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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疏解侨兴债违约“堰塞湖”
莫开伟
//www.workercn.cn2016-12-28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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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日,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持续发酵,闹得不可开交。在风波发生后这一周中,浙商财险、粤股交、广发银行等机构先后发出公告,披露各自处理进展。

  综观该事件,唯独是还款第一责任人的侨兴集团从未正式对外说过只言片语。作为债券违约偿付保证第一责任人的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也一直云遮雾罩。

  法律专家认为,吴瑞林既然签署了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状,就意味着债权人没有实现的所有债权都可以找他,而且吴瑞林个人的赔偿是没有额度的。也就是说,他现有的工资、薪金、房产、股权、投资及其分红等名下所有资产,都应用来承担还款义务,而且是任何时候都要承担。这其实是“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的事,而且以吴瑞林身家逾百亿资产,偿还11亿元本息也不在话下。

  这原本为侨兴债提供了最强的担保责任,可就这个看似简单而不可能出现违约风险,更不会让广大投资者愁肠刮肚的私募债,最终却出了幺蛾子。

  稍加梳理便会发现,侨兴债延宕至今,其实是由侨兴集团逃避责任一手酝酿的债市风险“堰塞湖”。笔者这么说,并非要丑化哪家企业或哪个企业家,因为明摆着的事实无须辩驳。一方面,侨兴集团作为债券发行企业实际控制人,当发债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无力偿付债券本息时,理应承担法律责任,拿出资金给予投资者偿付。可侨兴集团自侨兴债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一直置身事外,泰然自若。

  另一方面,据媒体报道,近日,正在违约风头上的侨兴集团,居然在网上发布大量宣传其精心打造“百年基业”的文章。有媒体质疑,吴瑞林作为一个拥有逾百亿资产的民营企业家,宁愿花巨款做广告为自己包装,也不愿用钱来对投资者进行赔付,宁愿捐巨款建寺庙、宣扬以慈悲为怀,也不愿意按照法律规定偿还投资人。另据媒体披露,吴瑞林掌控的三家上市公司因深陷虚假转移公司资产、欺骗投资者等“造假门”事件,有两家公司被强制摘牌,一家公司已停牌5年有余。由此,人们似乎不难理解侨兴在侨兴债券违约事件中的表现了。

  说到上述两方面问题,再反过来看广发银行的“萝卜章”事件,让公众不禁对其中 “玄机”心生疑窦。据媒体报道,侨兴集团在广发行惠州分行有9亿元巨额贷款,且浙商财险25日晚间公布的证据显示,10亿元侨兴私募债中,有7亿元被用来偿还银行贷款,且大部分流向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侨兴电讯、侨兴电信为还贷而发债,为了能保证债券顺利发行和销售,广发行的担保增信似乎就顺理成章了。有理由怀疑,这是侨兴集团上演的一出“拆东墙补西墙”的把戏。

  诚信是市场经济基石。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因企业丧失诚信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突出,使银行背负了几万亿元不良贷款包袱,更使银行业濒临破产边缘。近十几年来,经过社会合力治理,银行处理不良贷款情况有所好转,但从根本上扭转还有待努力,这次的侨兴债违约事件,就是最好的说明。失信是市场经济社会的“毒瘤”,应下决心彻底切除,否则无法重振中国企业诚信之基。

  临近年终,民意不可轻视。侨兴债违约事件不能无限期拖沓延宕下去。破解侨兴债“堰塞湖”,首先法律必须出场,在没有破产清算之前,侨兴集团必须承担全部债务风险和义务。并且根据产品说明书,作为该项目第一担保人的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应当“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据此,投资者可以对第一担保人吴瑞林发起法律诉讼主张,比如申请对其发起诉讼保全,冻结相关资产,以使自己的债权主张最终得到保证。

  作为广东省知名企业家,作为拥有数百亿资产的粤内富豪,吴瑞林的一举一动还代表了广东企业形象。当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有所作为,正面呼应广大投资者诉求,对侨兴集团和吴瑞林的偿债能力和意愿施加积极影响。同时,相关司法部门应及时对“真假萝卜章”进行调查,回答广大投资者的疑问,让公众恢复对金融业的一贯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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