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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锦尉:充分激发群众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评论之一
//www.workercn.cn2015-08-10来源: 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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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发现、珍视、总结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创造和经验,形成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对策,是“人民主体”思想的体现,倘若没有、忽视这一点,就谈不上遵循和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写道:“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今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新常态下,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经成为一项国家战略。放眼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无数人的激情梦想正被唤醒。而更加引人深思的是,如何由此推动形成百舸争流、奋发有为的改革开放新局面和经济社会新气象?这是我们时代的重大课题,既需要理论创新,又需要实践智慧。

  笔者认为,遵循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原理,须把握三个关键点。

  须珍视出自基层、出自群众的“敢为人先的‘硬招’”

  回望来时路,笔者联想到中国改革大业的“突破点”——联产承包。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众所周知,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在这段讲话中坦诚地说,“发明权是农民的”。这一“硬招”,曾经在历史上被农民创造和实践,但却两次受“评判”。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签订“生死状”,联产承包之“星星之火”终成全国改革的“燎原之火”。“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也是敢为人先的“硬招”,邓小平又说过,对此招及其效果,“我个人没有预料到的,许多同志也没有预料到,是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效果”。

  如今,在“啃硬骨头”过程中,要出敢为人先的“硬招”,难度更大。然而实践证明,出自基层、出自老百姓的敢想敢为的创业创新“硬招”没有断过。比如,老先进华西村的“转型”:一是从数量向质量转,敢“壮士断腕”,关掉了三家对于保护环境不利的化工企业;二是更加注重靠“脑力”赚钱,“不具备条件做的参股做”,原收益90%来自化工业和钢铁业,如今服务业比重超过60%。上海“转型发展”也已初见成效,上半年三产增长10.2%,占比达67.1%,贡献率为90%;创业创新方面的“精彩故事”不胜枚举,典型报道彰显出技术人员、草根人物、大学毕业生竞相迸发的创业创新活力。因此,发现、珍视、总结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创造和经验,形成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对策,是“人民主体”思想的体现,倘若没有、忽视这一点,就谈不上遵循和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

  “高层”与“基层”结合,重要的是落实到人民主体

  符合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论,已经被大多数人接受。改革进展到如今,人们又期盼“顶层设计”更为成熟,并将两者结合起来。事实上,“人民创造历史”,主体是人民,但人民的事业离不开领袖、领导人的智慧,离不开领导力的发挥。领袖来自人民,领导力反映在对人民群众智慧的提炼、概括,并将其在更大范围做动员、推行由此产生的政策、措施。这样,就有社会动员、社会氛围,就有全局性胜利。

  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创建沿海经济特区、引进利用外资、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广纳英才等等,哪一项离得开中央正确、及时的洞察和决策?十八大明确“‘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反映我们改革的方法论更为现代、更为精准。笔者以为,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思想的指导下,“顶层设计”与过去的“总设计”相比,不但更强调了“全面扫视”、“深入思考”,而且更强调了高层设计中“团队”作用的发挥,比如,如今的“顶层设计”都配有“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使得每“啃”一块“硬骨头”,都更为有效。

  “高层”与“基层”的结合,重要的是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民主体。党的各级机关增强了基层实施的力度,中央的好主张都得“落细落小落实”,变为老百姓的实惠。上海市委去年和今年两个“一号课题”的实施,就是很好的范例。由此,增添了人们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预期。

  创业创新形成良性互动,须有制度保证、法治保障

  创业,简言之,就是不循规蹈矩,不因循守旧,有理想,有梦想,去打开一片新天地;创新,有技术创新、制度体制创新、产业业态创新等等。因此,要创业创新就要有改革的精神、破规矩的精神。创业与创新相互关联、相互促进。而创业创新形成良性互动,汇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须有制度保证、法治保障。

  倘若说改革有“破”的一面,法治就有“立”的一面,破和立,是一对“对立”范畴关系,如何把握“破”和“立”的度,是创业创新之要点、难点,也是艺术之点。笔者以为,改革进展到如今,创业创新已经成为时代精神;同样,法治推进到如今,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因此,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全面推进法治作保障。激发群众创造力,须臾离不开立规矩、守规矩,离不开法治。我们的共识是:破规矩,不是不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而是敢于和善于破除那些依然在阻碍改革进展的“制度藩篱”、“制度障碍”,以求新的发展。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见到不少人视法律法规为空文,无底线、无敬畏、无戒律、无纪律,为所欲为,胆大妄为,以致陷入泥潭、深渊、囹圄。这是我们应该引以为戒的。

  李克强总理强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充分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实现国家强盛、人民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坚决消除各种束缚和桎梏,让创业创新成为时代潮流,汇聚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动能。”我们坚信,借着创新驱动发展的“东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必将催生无愧于我们伟大时代的无数中国梦想秀。

  (作者为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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