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热点聚焦-正文
适当合理降低税负 给企业松绑
//www.workercn.cn2016-12-23来源: 央广网
分享到:更多

  央广网北京12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今天下午刊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李万甫的署名文章表示,“死亡税率”之说,严重误导了社会公众。

  文章说,我国宏观税负近些年来一直稳中有降,特别是一系列减税降负措施的陆续出台,企业的税负大大减轻,但同期经济增长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由最初的两位数的高增长到目前6.7%的增长。可见,简单推论出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负相关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

  文章指出,应正确看待宏观税负的水平,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总体上还是比较低的。当然,由于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不一,税率设定不同,对企业而言,衡量企业税负的轻或重,不能简单片面只看税率的高低,税率并不等于税负,应当从多维度综合衡量。

  不过也有专家有不同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目前增值税改革中存在税负难题,增值税的税负难题。对于纳税人有意义的是实际税负。改革过多关注名义税负,可能不利于增值税制的深化改革,也容易让改革偏离方向。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7年经济蓝皮书》指出,目前增值税税率有多档,行业间差距大,因此,如何科学设计、有效简化增值税分档及税率,是企业税负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

  适当合理降低税负才能给企业松绑。关于此话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瑞做出了点评。

  刘瑞:关于税的问题,最近一段时间争论得比较激烈,我也特别关注这个问题,各方意见,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研究机构提出的税率偏低,或者社会上认为税率过高的意见都有,我个人有几个看法。

  第一,企业的“死亡税”显然有点夸大其词,很多企业并不是因为税负过重而经营不下去的,肯定是有别的原因,把企业遇到的困难归咎于税负偏高肯定是不太合理的,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第二点,关于这个问题上的讨论,有几个概念需要明确,首先是税率,其次是税负,最后是税费。大家都在谈这三个概念,它们的解释不一样,计算方法不一样,导致大家的意见并不是非常统一。从税率的角度,我国开征的增值税、所得税的税率,在全世界来看,应该是中等偏上的,这也是发展中大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但名义上的税率能不能征到税,要看实际征收情况。有的算法是把实际征到的税收占GDP的比重与其他国家相比,这其中肯定有高有低了,结论就不尽相同了,这是可以争议的。

  第三,我国除了征税外,还有一部分是费,费与税有不同的依据。税是比较严格的,一定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但费是具有行政规制因素的,是政府部门根据一定的授权征收的。现在,大体上看,地方政府收入基本上是70%来源于税,剩下的30%左右来自于费。现在有争议的是费是否太重,这要分析税和费之间合理划分问题。关于大家关注的费过重的问题,可以考虑通过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

  不过我认为这个讨论是有意义的,因为它总体上是与目前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契合的,“三去一降一补”中的降企业成本,包括了经营成本和制度性成本,而税和费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或是制度性成本。如果从这个角度来减轻企业的经营压力,给企业更多的投资机会,这个讨论是有助于澄清问题的,可以沿着这个思路往下走。

  目前来讲,实体经济比较困难,而实体经济大部分都是制造业,这些企业的管理是比较规范的,其税费应该也是比较重的,如果这一轮结构性改革能够把实体经济的税费降下来,降到企业能够承担的水平,是有利于培育企业增长后劲,加大企业对实体经济支持的。

  有一点也要注意,这个讨论不能出现“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局面,有些企业、有些行业喊得比较凶、比较厉害,就对其做一些政策上的关怀。这要经过科学分析,最好是由第三方进行合理的计算和分析,否则,大家都因为利益问题喊叫,就没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可言了。公共政策应该是在合理的、科学的、相对独立的分析的基础上,对目前大家争议的税费问题进行判断,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