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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有效才能叫好
//www.workercn.cn2016-07-14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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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明确要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今年初以来,浙江等地也出台了类似文件,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了规范。过去被视作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群体,或将面临越来越细化的考核制度,干多干少不再一个样。

  2007年,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公务员进行平时考核,公务员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属于法定的基本程序要求。出台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规范,增加考核的可行性,不属制度性创新而是一种补缺。

  从现实的情况看,公务员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一大症结就在于考核的形式化,从而导致管理的低效化。由于考核本身不能达到评价和惩戒的目的,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及庸懒散现象存在。目前还有不少地方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公务员考核的一团和气。除了违法乱纪等刚性因素外,公务员因考核而不过关者屈指可数。此前有媒体报道,在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公务员占比近10%,然而在首聘3年期满后,竟无一人被解聘。

  早在2014年,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就联合出台了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不过从现实来看,平时考核也好,年终考核也罢,怎么考比考什么其实更为重要。依照当前的公务员考核办法,即便补强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在效果上也恐怕会让人大失所望。

  公务员考核采取的是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但实际考核过程中,却出现了领导的权重有余但群众不足、考核的内部化有余而开放性不足、少数人考核多数人等情况。即便开展了所有被考核人参与的内部测评,也多是全部过关、皆大欢喜。不仅如此,在优秀公务员的评选上,很多被考核单位采取的是领导研究、轮流坐庄的方式,或者是论资排辈、领导优先的方式,以致考核流于形式而没有发挥制度本身的促进作用。

  公务员考核应避免使用自闭化、教条化的考核体系,纳入一些刚性因素,比如通过网络、电话调查的方式进行民意测验,测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并把服务投诉率或者工作出勤率等作为刚性指标。应倡导和提议由独立的第三方来实施考核,从而让考核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唯有解决了考核的低效化和无效化问题,平时考核的补强才能真正发挥制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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