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热点聚焦-正文
高校学费涨价应力求“涨在明处”
乔木
//www.workercn.cn2016-07-11来源: 红网
分享到:更多

  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十多个省份的公办高校学费相继调整,时隔两年,又迎来了新一轮高校学费调价。新京报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江西与广东已确定在今年执行新学费标准,7月8日,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发布新的学费调整方案。同时,内蒙古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但目前未敲定执行时间。另外,有媒体报道,重庆、安徽等省市也已启动了公办高校学费调价程序。(7月10日《新京报》)

  物价连年上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各种原因导致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大幅提高,也逼迫着各地高校不得不放弃已经执行了长达10多年之久的旧有学费标准,自2016年起对新生学费进行全面涨价。这一方面是维系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似乎也意味着,随着学费的提高,学校将给在校大学生们提供更加完善与到位的服务。

  然而,尽管高校学费涨价能够被多数家长所理解和接受,但这并不意味着高校学费就可以随意涨价,学费涨幅也必须经过严格的调研与分析,才能够最终给出相对更加合理的额度。同时,对于学费为什么要涨,到底涨了多少,多收的学费都花到了哪里等诸多关键点,作为高校来说,也很有必要向学生及家长明示。也就是说,高校学费涨价可以,但必须要力求“涨在明处”,更不能成为一笔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

  湖北省的做法可资借鉴。据悉,湖北省目前已经作出决定,在全省高校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全省高校对在校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收费目录清单,注明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执行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并通过校园网设立专栏提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天,同时还特别强调,未列入清单或未落实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费,学生有权予以拒付,并且可以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

  如此,不仅可以有效消除广大学生及家长关于学费涨价的诸多疑虑,也能够充分体现出众多高校在管理上力求开门办学的积极态度。

  学费涨价这种涉及学生及家长切身经济利益的做法,校方如若处理不当,或是公开不及时,再或是遮遮掩掩,欲说还休的话,那么则难免会招致社会公众的质疑,甚至会遭到学生以及家长的自发抵制。就像笔者于1992年入学之时,原本是不收取学费的,可一年级第二学期刚一开学,学校突然宣布从我们那一届开始收取学费,钱虽不多,但却遭到了我们八个班级共计320多名学生的强烈反对,甚至还因此而引发了所有新生集体罢课事件。

  所以,尽管高校学费涨价也是被逼无奈之举,但若处理不当,却也很难得到学生及家长的普遍理解与接受,还必须力求“涨在明处”,才能顺利实现从容过渡。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