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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员费是对科研的正向激励
宋广玉
//www.workercn.cn2016-06-03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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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会议确定,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从原来最高5%提高到20%,同时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科研人员及辅助人员均可依规支取劳务费。(6月2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一直存在矛盾。一方面,有科研人员抱怨相关部门管得太多太死,科研付出多,而人员费、劳务费等太低,影响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媒体报道,南方某985高校副教授王亮表示,不是为了职称和考核,他根本不申请科研课题。福建某大学教授林婷,因预算中差旅费已经花完,只好取消去外地参加课题相关的学术会议。江苏一家产业研究院的总工程师说,他们参与某高校的一个科研项目,由于报销制度实在太复杂,合作进展缓慢;而另一方面,科研经费的浪费、贪腐等问题又非常严重,不少科研经费并没有用在科研上。

  究其因,既在于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漏洞,让一些科研人员有空可钻;更在于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不够合理,过于重视设备费、材料费等硬性支出,对于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价值重视不够,人员费、劳务费等软性支出太低。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蒋寅有个比喻:“现在的科研经费,好比是让你加班,你需要锹,给你买把锹的钱;你要用锄头,给你买把锄头的钱。完了你就干活吧!”于是,一些科研人员不得不变成会计专家,以各种名目提取使用科研经费,稍不小心就会碰壁;有的人干脆虚列支出或增加无关票据,获取本应合理获得的收入。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教授,就因给性工作者访谈报酬无法开发票,导致“科研经费使用不明”,遭到行政处分提前退休。曾任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的令狐安,针对巡视中发现的科研经费违纪违法问题说,这属于“办法规定及制度不合理造成的‘逼良为娼’现象”。

  国务院此次大幅提高人员费和劳务费,重视和尊重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价值,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员待遇,弥补他们的科研付出,让其心无旁骛地进行科研工作,激发出创新创造活力。这也是一些国家的通用做法。比如美国政府支撑的研发项目,科研人员薪资占比一般在60%以上,仪器设备等仅占10%左右。

  当然,提高人员费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并不意味着放松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而是确保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研上。为此,相关部门不妨将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重心放在科研成果上,建立科研同行评价机制,请同行专家评价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科研贡献。还有,建立公开透明的科研经费使用机制,向立项方和社会公开科研经费的人员费、材料费、差旅费等详情,杜绝科研经费被滥用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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