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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荣生:打击地下产房重在强化制度
//www.workercn.cn2015-01-14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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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报道,近日,山东警方破获一起贩婴大案,人贩子将临产孕妇运到拐入地,孕妇生产后,再把亲生孩子当成商品随意卖掉,甚至虐待。警方解救37名被拐儿童,没一个身体健康。

  这些人贩子不再像以往到拐出地买入后再贩卖,而是在拐入地作案,而是先在济宁市郊区租用一个废弃工场用为地下“产房”,再通过各种渠道和孕妇达成协议,让孕妇从全国各地“送货上门”,产后就地将婴儿出售,最后让其回原籍。

  他们钻的是流动人口管理的空子,按照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这些生完孩子就回原籍的孕妇,当归为“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不在“流动人口”之列,她们在临时居住地生完并卖了孩子后便走人。

  管理的空当,由此产生:一方面,孕妇跨市、跨省到达“产地”后,户籍所在地对其“鞭长莫及”管不到(就连信息都难以掌握);另一方面,居住地又因孕妇不属流动人口而管不着,她们的孕情等信息,也就不可能两地共享。这样一来,这个群体就处在了失管状态。这显然是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也正因如此,这个地下“产房”才能长期进行“规模化经营”。

  孕妇跨市、跨省流动,生育后回原籍,是特殊“流动人口”的一个极端表现,是不法分子贩卖婴幼儿手法的“魔高一丈”,也是对流动人口管理的一个新挑战。捣毁“地下产房”只是治标,治本之举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比如,明确对育龄人群管理的责任边界和考核办法,特别是要明确对失职渎职者的惩罚措施。让孕妇流动的信息,实现多地共享,不出现服务管理的盲区;对贩婴犯罪活动,实施稳、准、狠的打击。只有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才能彻底铲除地下“产房”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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