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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广阔:“黑锅队伍”里走了“临时工”来了“志愿者”
//www.workercn.cn2014-05-27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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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四川巴中城管副中队长侯飞甫拒交2元停车费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巴中市城管部门称该副中队长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警方称侯飞甫已被刑拘并逮捕。(5月26日《成都商报》)

  为了尽快和肇事者撇清关系,巴中市城管部门宣称该副中队长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而是一名“志愿者”,言外之意,这是一名在当地城管部门中连“临时工”身份都不如的非正式工作人员,顶多算是一个来帮忙的“外围人员”。

  最近几年来,每当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涉嫌暴力执法,或者是发生了其他负面新闻,当事单位往往都会以肇事者是“临时工”来应对舆论压力,结果直接把“临时工”从一个中性词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大概是觉得每次都用“临时工”来背黑锅太过缺乏创意,公众也产生了“审美疲劳”,不再相信了,于是“黑锅队伍”里又来了一名新成员——志愿者。

  但这样的解释,恐怕很难令人信服。一方面,我不知道巴中市城管部门是否真正明白“志愿者”的涵义。所谓志愿者,是指不为个人利益、报酬、名声而从事某项公益活动或公益事业的人,志愿者精神是纯粹的奉献精神。试问,这名城管部门的副中队长,是否不在当地城管部门领取一分钱的报酬,不享受任何的福利待遇?作为一名上有老下有小的青年人,他如果是城管部门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志愿者”,那么他靠什么来生活?当地城管部门敢不敢把一切都公之于众?

  另一方面,退一步来说,即便我们相信当地城管部门会招募一些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但一名仅仅属于“外围人员”的志愿者,他怎么可能当得上当地城管部门的一名副中队长?按照先前城管部门的说法,他在身份上可是一名连“临时工”都不如的工作人员,却当上了副中队长,这符合常理吗?又让那些正式工,临时工情何以堪?

  说来说去,当地城管部门还是无法洗脱撇清关系,推卸责任的嫌疑。假设这名城管副中队长不是为了两元停车费而致人死亡,而是做了什么给城管部门长脸,得到公众肯定的好事,打死也没人相信城管部门会急赤白脸地表示他是“志愿者”。而城管部门这样的良苦用心,背后暴露出的,正是一些地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用人制度上的无序,内部管理上的混乱,所谓撇清关系的真正目的就是推卸责任。

  这也在提醒上级部门,在依法追究肇事者致人死亡法律责任的同时,不能忘记了对城管部门内部管理混乱,用人不察的追究与问责。实际上,根据以往的经验,不管是“临时工”还是“志愿者”,其背后都无一例外地暴露出涉事单位和领导其他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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