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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敏飞:个人信用上网,保护隐私必须上线
//www.workercn.cn2013-10-29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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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起,继江苏、四川、重庆3省市试点之后,央行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服务试点扩至9省份,增加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6个试点省份。这意味着,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11、21、32、37、43、44、45、50、51的个人,可在网上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记录了个人信用卡、住房贷款、逾期明细,还包括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电信欠费记录等(10月28日《人民日报》)。

    信用报告制度作为一种实现社会个体信用确认、维护交易公平的手段,其市场前景是无法估量的。而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也必然是信用经济。正如《论语》中所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意思是说“一个人不讲信用,是根本不可以的。就好像大车没有輗、小车没有軏一样,它靠什么行走呢?”可谓一语道破信用的现实价值——良好的信用可以视为人的第二张身份证,给生活与工作带来极大方便;而不好的信用也必然会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信用处罚。

    就此次上网的个人信用报告而言,其涵盖范围也甚为广阔,记录了个人信用卡、住房贷款、逾期明细,还包括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电信欠费记录等信息。这意味着,一个信用报告足以涵盖个人的全部信息,那对其进行保护则是必须的。据相关专家介绍,此次信用报告上网也有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的“狠招”:一是严格身份验证;二是内外网物理隔离。技术上的问题我们或许不懂,但现实中信息泄露的源头似乎并不在技术本身。

    一者,个人信用报告上网了,那么很多机构便能调用,如银行、运营商、酒店旅馆、政府部门等等,我们要与这些机构打交道,他们必然要调取我们的信用报告,而这些人才是信息泄密的最大隐患。君不见,垃圾短信满天飞、骚扰电话时时来、开房信息屡曝光……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也遭遇如此尴尬,该如何处罚泄密者呢?二者,虽然我国在民法通则与刑法中均有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文,但说法语焉不详,操作性也不是很强。当社会并无保护隐私的氛围,而法律也不健全,那信息保护的“安全伞”无疑是撑不起来的。

    但是,个人信息已经上网,保护隐私必须上线,不然,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欧盟与日本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思路,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欧盟注重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为了协同各个国家之间相互保护,1995年便通过了《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指令》,协调各国国内法以确保个人信息在欧盟范围内自由流动。而在日本则靠民众意识保护,一家企业只要有客户信息丢失,媒体就会竞相报道,给公司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简言之,若无法律保护隐私,则信用上网很恐怖。我们何年何月做了什么有违信用的事?何年何月又犯过什么错误等等,这本属于极其隐私的事情,甚至是我们想要封存的污点,但在信息保护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些都可能被公开,影响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当信用报告已经正式上线,我们必须向外“取经”,以补强保护隐私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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